米花里面有牙齿 商家赔偿1500元

来源:
2010-06-25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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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近日,石棉县消委会成功调解一起食品质量纠纷,消费者获得经济赔偿1500元。

  近日,消费者李女士在该县人民路市场邱某处购买了7元钱的米花,回家打开食用时,发现其中一块米花里面藏有一颗牙齿。李女士多次找到商家协商,因商家不承认食品有质量问题,协商无果。于是,李女士来到石棉县消委会投诉请求帮助。

  接投诉后,消委会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在详细了解事件经过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执法人员向商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内容,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和责任,让其明白做生意要有诚信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在执法人员悉心调解,耐心说服下,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并达成和解协议:由商家一次性给予消费者经济赔偿1500元。

  王云燕记者宋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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