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五到位”抓好消防检查工作
一是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到位。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认真排查火灾隐患,分类登记,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力。二是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到位。县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职责,针对重点、难点、综合性问题,适时组织联合消防大检查。三是专项治理检查到位。开展古建筑和旧住宅区消防专项治理,强化治理措施,确保整治效果。四是督导性检查到位。加强对各社区、各街道的消防安全督导性检查。五是消防检查责任到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奖惩落实。对消防检查实行消防责任倒查制度,严肃追究消防检查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审签领导:杜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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