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公安局七举措 确保震后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抗震救灾转向震后过渡安置阶段后,芦山县公安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灾后社会面防控工作,结合辖区实际,以七项举措,确保灾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一、组建帐篷(流动)警务室,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夯实灾区基础工作。一是开展入篷调查,对帐篷进行编号管理,开展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二是组建“红袖标”群防群治力量,维护各集中安置点秩序,组建社会巡防力量189人。三是在人流量大、治安情况复杂、交通繁忙的地点和路段设立“流动警务室”,在服务受灾群众的同时,强化社会面信息的更新采集。四是设立帐篷警务室19个,24小时巡逻守护,维护集中安置点治安、消防安全。
二、灵通信息,做到急事直报、专人专报,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是成立信息收集研判小组,抽调74名民警专职从事信息收集、整理、研判与上报工作。二是狠抓预警性、内幕性信息收集,掌握事态发展主动权,收集和报送重要信息200余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三是重视利益诉求,畅通诉求渠道,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
三、根据灾区实际情况,绘制灾后社会治安管控平面图。对集中安置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进行警用地理信息绘制标注,进一步充实指挥调度体系,明确警力布置、重点单位点位和安置区主要情况,真实反映各安置点社会治安数据,为领导精确指挥调度提供直观的信息支撑。
四、严打犯罪,确保治安秩序持续平稳。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查处行政案件4起,治安拘留5人;破刑事案件3起,刑拘3人,有力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芦山县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平稳。
五、打造救援通道,力保道路畅通。一是科学安排勤务,守住重点部位,疏导主要线路,全力缓堵保畅。二是提前谋划、精心组织,规范执法、文明执勤,在保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同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出动警力4000余人次,警车800余台次。
六、加强宣传报道,强化舆论引导。一是印发防火、防盗、防骗、安全用电小常识等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发布舆情导向信息,澄清事实,粉碎谣言。三是加强抗震救灾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最大限度地发挥正能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由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人民公安报、四川日报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直接报道的信息19条,网络转发信息近千次。
七、强化队伍管理,密切警民关系。一是做好战时战地思想政治工作,树立长期作战的准备。二是实时掌握一线民警的思想动态,认真落实“四要”、“七严禁”,严守纪律,誓夺抗震救灾全面胜利。三是帮助灾民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发放救灾物资,进一步提升队伍形象、密切警民和谐关系。(审签领导: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