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前承诺书(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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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5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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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就本人拟任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一职作如下承诺:

  一、强化学习意识。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自身的政治理论和法律理论的修养,改造主观世界,打牢思想防线,增强工作本领。

  二、强化原则意识。牢记“三个至上”的司法指导思想,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一切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一切以审判事业和人民法院的前途为重,在事关党和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在执行党委(党组)的各项决策上,是非清楚,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公公道道办事,清清白白为官。

  三、强化大局意识。站在大局的高度来思考自己的工作,处理来自各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奋力推进“三个加快”,为建设美丽和谐的魅力新雅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四、强化法治意识。强化依法处理一切审判事务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强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意识,一切都按法律办,一切都按程序操作,努力做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强化团结意识。努力做到胸襟开阔,光明磊落,与法院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相互信任、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理解;践行不拆台、不内耗、不推诿、不扯皮的诺言,自觉维护和增强法院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保持良好的心态。时刻保持奋斗的激情和前进的动力;时刻保持自我更新、自我发展的活力。始终保持积极向上,奋发有为,不怕挫折,勇于探索,善于学习,勤于思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承诺人:李志强

  200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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