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征的2009年度养路费全额清退

来源:
2008-12-31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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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日报讯12月底,按照惯例,又到了征收新一年养路费的日子。“目前暂缓征收2009年度公路养路费用。”昨(30)日,一名男子来到雨城区稽征所预缴明年的养路费,工作人员向他解释。

  “明年1月1日,燃油税开征,目前暂时不征收2009年度的公路养路费,一些提前预缴的费用,我们正在退还。”雨城区稽征所工作人员介绍。

  财政部等五部门日前公布了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政策“细则”,明确明年元旦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对已经预征的2009年度养路费要求全额清退。记者昨日从市稽征部门获悉,我市在前期已暂缓征收2009年度的公路养路费用,如果有提前缴纳了2009年度公路养路费用的群众,请及时到当地稽征部门退费。记者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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