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将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雅安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雅委办[2007]29号)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雅司发[2008]8号),根据2009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安排,今年,我市将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各县(区)司法局、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覆盖率达到50%的乡镇(街道)。(审签领导:覃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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