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动地方性法规 实施工作落地见效
□高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治的伟力根植于实践。2025年5月21日,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系统性制度创新破解法规落地难题,为地方治理现代化注入法治动能。
破题之策:从“立法领跑”到“实施突围”。雅安自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以9部实体性法规构建起覆盖生态保护、城乡治理、文化传承等领域的法治框架。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推动的乡村文明蝶变,到《蒙顶山茶文化保护条例》激活的千年茶脉生机,彰显了“小切口”撬动“大治理”的独特价值。但行政执法中落实度不高,司法实践中适用率偏低,群众知晓度不足等“悬空”“休眠”现象依然存在,折射出法律实施体系中深层梗阻。《决定》的出台,直指治理痛点,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多元共治”的立体化格局,推动法治从“立法技术”向“治理能力”跃升,彰显“良法善治”的治理智慧。
创新之道:构建全链条法治实施体系的制度突破。《决定》十六条聚焦三大机制创新,织密法治实施网络。其一,权责重构。明确行政机关主体责任、监察机关监督职责、司法机关适用义务,首次将监察权纳入法规实施监督体系,形成“立法-执法-司法-监察-监督”闭环,破解责任分散、推诿扯皮的痼疾。其二,动态评估。建立法规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等多元评价维度,使法规实施效果可量化、可追溯,为法规清理、修订提供科学依据,实现立法与实施的良性互动。其三,浸润式普法。将普法从单一宣传升级为“立法过程公众参与+执法司法过程以案释法”的全流程浸润模式。这些制度设计,既让法规制定更接“地气”,又使普法教育更具“烟火气”。
治理之思:法治驱动现代化的雅安样本。雅安实践为地方治理现代化提供三重启示:以法治思维重塑治理逻辑。当水电站生态管控从行政要求升格为法律义务,当茶文化保护从文化自觉转为法定责任,法治正成为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引擎。以制度创新填补治理盲区。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创设性立法,以“小切口”解决上位法空白,彰显“急用先行”的立法艺术,为地方治理提供“立法工具箱”的创新范式。以人民立场凝聚治理共识。从立法阶段的“开门问策”到实施阶段的“全民普法”,雅安这种“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模式,始终将群众获得感作为法治试金石,让法治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决定》的出台,既是雅安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更是新征程的起跑线,将持续激活地方立法的治理效能,让每一部法规都成为护航发展的稳定器、增进福祉的助推器、深化改革的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