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开展法律援助档案和经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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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2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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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规范和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保证中央、省法律援助专项转移支付经费的专款专用,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市司法局于4月对全市2013年度法律援助案件档案和转移支付经费进行了全面检查。

  市司法局根据《四川省法律援助档案管理办法》,从档案卷宗材料齐备情况,装订情况及存放情况共计47项对全市2013年度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进行了逐一检查。全市共检查法律援助案件档案卷宗925个,检查结果为优秀卷宗30个,合格卷宗840个,不合格卷宗55个,发现问题233个。根据《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从是否单列科目、经费支出是否合理、案件补贴标准是否符合范围及补贴发放程序是否规范等四个方面对全市2013年度法律援助经费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市共检查法律援助经费89万,发现问题12个。检查完毕后,检查组和县(区)司法局就存在的问题逐一交换了意见,就对照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司法局要求各县(区)司法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对照整改。对照检查出来的各个问题逐项整改,根据2013年办案数量逐个清理卷宗,未收回的卷宗要及时收回,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要采取补救措施,杜绝档案管理及经费管理使用上出现不规范的情况。市司法局将不定期抽查该项工作的整改情况。二是要建章立制。要认真学习法律援助档案及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在平时法律援助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在经费管理上要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单列法律援助经费科目或账户,并将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经费分开核算,合理支出经费,严格案件补贴标准和发放程序;在档案管理中要使每个卷宗达到材料齐备,装订规范,存放环境符合要求。要把法律援助档案管理及经费使用形成规范化的常态机制,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改工作中不规范的地方。三是要抓好结合。充分认识法律援助档案和经费管理是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法律援助服务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方式。在今后工作中要将相关工作与践行群众路线相结合,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法治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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