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
雅安日报讯 近日,荥经县人民法院花滩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得到了原、被告双方的一致好评。
在案件中,原告邓某驾驶的小车与被告李某驾驶的车辆相撞受损,造成了财产损害。交警部门认定该交通事故由被告李某负全责,并扣留了李某的肇事车辆,在后续的事故处理中,李某没有及时付清损害赔偿,邓某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
受理案件后,法官通过了解发现双方的说法差距很大,而且在事故发生后原、被告双方就没有见过面,案件均由其亲戚代理协商赔偿事宜,中间多次传话模糊,可能导致误解,加大了双方的对立。因此,花滩法庭决定通知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当面调解矛盾。
按照法庭通知的时间,案件原、被告均按时到庭。经法庭调查发现,被告并不是不愿意赔偿,而是要求原告提供相关损失的全部证据,以便及时找保险公司理赔。因为前期双方均由亲戚代理处理案件,在传话的过程中导致误解,原告误以为被告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起诉到法院。在化解了双方的误解后,法庭让原告方出据了其在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的全部证据,得到了被告的认可,双方当庭达成调解。
随后,花滩法庭立即制作调解书,督促被告当庭履行赔偿义务,并于当日通知交通警察大队将被告的肇事车辆放行。 郑涛 记者 周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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