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背景
2007年,
按照这一规定,2008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这是法律明确以后,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出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同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规范严格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要求“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
2009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要求,“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落实到农户”。
2010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强调,“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2011年中央“三农”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落实工作经费”。2011年,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农办、国务院
201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四川省率先于全国开展确权登记试点,2014年成为全国首批三个整体推进试点省之一,省委确定的按照三个类别要求分别推进取得积极进展,工作进度位居全国前三,质量居全国第一。截至2016年5月底,已完成外业调绘指界、农户签字确认的面积7761.6万亩,占应确面积的77%。
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其目的是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今年是我省基本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最后一年。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争取党委政府重视,狠抓确权登记推进工作,确保如期按质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