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联创”不给力将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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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2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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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日报讯 19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在“四城联创””(生态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九大不给力情形将受到轻则批评教育、重至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解聘等问责。

  日前,市纪委、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雅安市“四城联创”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确保“四城联创”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办法》,“四城联创”工作实行责任制管理。我市具有“四城联创”职责的各级党组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务活动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四城联创”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形将受到问责:

  一是未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提供工作保障,导致工作延误的;二是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督促、检查不力,致使创建工作不能顺利开展的;三是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创建任务,或者在考评验收工作中失分较多,导致创建目标未实现的;四是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范、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是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不按规定报告、反映,或者对报告、反映的重要情况不及时研究、处理,导致工作延误的;六是对检举、控告、投诉、质询等不按规定办理,或者因处置不当引发不稳定事件的;七是在“四城联创”工作中以权谋私、擅离职守、效能低下,造成不良后果的;八是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不依职权主动查处或者不按规定移交,造成不良后果的;九是无正当理由拒绝落实职能单位依法作出的决定或所提建议,造成不良后果的。

  根据不同情形,相关部门和人员将受到包括: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告诫、诫勉;扣减绩效考核奖;调整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使用、辞退、解聘等处理在内的七大问责。

  记者 刘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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