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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
2025-12-27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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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雅安日报》 记者 彭艳霞

12月25日,记者从《雅安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规定》于2025年11月26日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梅伯鹏介绍,本次立法的目的在于,通过建章立制的方式,将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和预防措施前移,将违法违规充电行为遏制在初始阶段,充分减少违法违规充电行为,防患于未然,有助于前端预防并有效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公共安全。

《规定》共十三条,充分考虑各类电动车引发火灾事故的可能性和与人民群众生活的关联度,将三类电动车纳入法规适用范围。

《规定》对推动充电设施规划建设与利用提供了明确指引。例如,明确由政府牵头、职能部门落实,推动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和老旧小区因历史规划不足、充电场地短缺的突出问题,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可充分利用附近公共开放空间建设充电设施。

《规定》紧扣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明确了电动车使用人、物业、管理单位等相关主体的职责,划定了“严禁进楼入户、严禁进电梯轿厢、严禁飞线充电、严禁堵塞通道”等刚性红线,并对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及设施的日常监管、物业履职等作出了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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