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责任体系,开展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强化一线岗位员工安全责任。二是从1月18日起,各乡镇及相关单位组织力量全面排查辖区内和所属系统涉河作业的在建堤防工程、堤防维修、河道行洪、河道采砂取石等,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三是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因工作迟缓,责任不落实或因工作不在状态,引起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审签领导:熊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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