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双向述职评议制度

来源:
2010-05-14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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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3日,芦山县印发《中共芦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双向述职评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县级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大口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农村、社区、学校、企事业、“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采取书面述职、口头述职同步结合、召开述职大会的方式,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面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进行一年一度双向述职评议。各级党组书记述职主要围绕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摆事实、亮成效、谈问题、找对策,全面汇报反映本人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评议采取边述边评、现场问答、上下结合、双向互动的方式,按照个人述职、现场分别点评、自由交流、综合点评四个步骤进行。(审签领导:鲜朝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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