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加班工资问题多
今年1——4月,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50多件,同比增长30%,立案查处案件数增长60%。
“你拿到没有,清明节的加班费?”前段时间,在市区一广告公司,不少同事悄悄地相互打听。原因是今年清明节公司没放假,大伙儿领工资时都没拿到这笔加班费。
为此,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1—4月以来,全市劳动仲裁部门受理案件增长了六成多,其中,“单位加班工资不兑现”成为职工投诉的焦点。
据了解,今年1—4月,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50多件,同比增长30%,立案查处案件数增长60%。从案件涉及的案由看,用人单位加班加点工资不兑现、以及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引发的工资类投诉超过一半以上,占受理案件的80%;其余案件涉及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违反社会保险费申报管理规定等社会保险类、违反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规定等合同类以及违反工作时间规定和涉及使用童工与违反劳动保护等内容。
案例:
去年10月8日,陈某到本市某广告公司工作。当时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口头约定陈某的月工资为800元,以后可涨至1000元。陈某在工作期间,每天工作11个小时。11月5日,陈某辞职,但广告公司未支付陈某工资及超时加班费、公休日加班费等。为此,陈某于11月8日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随后作出裁决:自仲裁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由某广告公司一次性向陈某支付工资、超时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等共计1500余元。
维权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
据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以来,劳动保障投诉案件中加班工资及最低工资支付纠纷,成为职工投诉的焦点。其中,群体性加班工资的投诉案件直线上升,同比增加了近一倍。私营企业仍然是劳资纠纷爆发的高发区,现已超过案件总数的六成多。职工投诉老板还出现了新的共性问题,即对同一用人单位,连续进行投诉或举报的案件不断增加,且涉及的案由均为同一事由,如加班工资支付不到位、未订立劳动合同、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加班费纠纷缘何激增?该工作人员分析认为,随着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成本不断攀升,有的单位为避免支付更高的违法成本,就制定高标准劳动定额,致使许多劳动者无法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而不得不加班。
其次,虽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但是随着机构改革,专门负责制定劳动定额标准的部门消失,劳动定额制定和管理处于无序状态,给个别用人单位以可乘之机。
三是个别用人单位长期不执行国家工时制度,超时工作后又未支付加班工资,合同期内劳动者迫于失业风险不敢与用人单位“较真”,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算总账,诉求期限有的达到4年以上。另外,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等各种情形掺杂,情况复杂,很容易引发集体争议。
同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在加班工资争议的审理中,如果负有举证义务的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就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因此节假日期间要加班的劳动者,应注意在工作过程中保存相关的工作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加班记录等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权。
记者石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