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为灾后重建护航——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灾后重建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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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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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9日,震后第一场招聘会。

  “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三年来,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人社局)“5+2”、“白+黑”,紧抓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就业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社保政策落实等“民生工程”,为灾区重建、产业发展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建设灾后美丽新芦山作出了积极贡献,且高质量完成14个灾后重建项目。

  促进就业不放松

  就业是民生之本,事关灾区和谐稳定。

  这三年,芦山县人社局积极探索“就业援助先行、失业救助稳岗、技能培训帮扶、用工对接服务、创业扶持带动”的促进灾区群众就业机制。

  重建中,人社局着力稳定和扩大灾区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做好重点产业企业就业培训服务工作,建立联系对接机制,搭建供需服务平台,开展重点企业用工“直通车”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招聘服务和职工技能培训,首次启用企业自主培训模式,不定期举办各类招聘会,为招聘企业和应聘人员搭建桥梁,促成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

  通过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芦山县实现灾区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事做,维护了重建大局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95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700余个;组织450多家县内外企业提供岗位近21000个;完成各类培训7867人;发放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73万元、创业担保贷款1138万元;建立起4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监测点和6万多人的完整农村劳动力资源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

  社会保障促稳定

  这三年,芦山县社保力度不断加大。实施“五缓一降三补一核销”政策,大力支持灾区受灾企业恢复生产,让企业甩掉包袱,稳定了岗位。三年来,缓缴企业40户,缓缴金额660.07万元,其中养老600.13万元;工伤39.73万元;生育20.21万元,共涉及2090人次。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挺过了灾后难关。

  芦山县人社局还着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整合资源,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建设,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促进依法监管,严格审核基金支付,各项社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优化人才助重建

  芦山灾后重建和产业重建人才紧缺不足。

  芦山县人社局实施的“考试考核引进、柔性流动引进、搭建平台引进、对口援建引进”灾区人才聚集机制,为重建提供了坚实的人才队伍保障。先后组织专家深入基层开展指导服务,建立“柔性”与“刚性”相结合的人才引进模式;搭建起省人民医院、德阳市人民医院和雅安市人民医院与县人民医院的引智帮扶平台;协助县农业局通过引智渠道,引进国内知名猕猴桃专家智力支持“猕猴桃产业基地田间管理技术示范”项目。同时,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人才载体建设,成功举办芦山县首届农民工技能大赛,指导各行业企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

  这三年,芦山县人社局共引进各类灾后重建紧缺人才近800人,为灾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工资保障促和谐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关系着灾区的长治久安。

  这三年,芦山县人社局创新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托三方机制广泛开展企业、园区、乡镇和谐创建活动;以小微企业、农民工为重点,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切实做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试点工作。

  灾后重建中,芦山县人社局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和网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支付监管,实施“以责任制为龙头、以联动制为手段、以实名制为载体”的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实现灾区劳动关系形势稳定。通过整合部门力量,动态监管,形成了齐抓共管、优势互补的良好态势;完善和落实“工资保证金、两款分离、专用帐户”等民工工资支付监管长效机制,扩大了政府应急周转金规模,实行“工程款”和“工资”两款分离;将工程款的拨付纳入联席办监控范围,规范了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在每个施工现场设置公示栏,公示民工花名册、工程款拨付情况,扩大了民工知情权;将民工工资实名制发放纳入纪检、重建主管部门责任追究,对民工工资监管支付失职单位实行问责,保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落实到位。

  三年来,芦山县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200余件,为980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0600.9余万元。向政法机关移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3件,拘留2人,判决有期徒刑1人,罚金5万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时效内结案率达100%,调解成功率100%。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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