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大执法力度 依法保护国土资源--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动态巡查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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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5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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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于2001年由雅安地区国土局、雅安地区地矿局合并组建。几年来,市国土资源局班子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带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严格按照部、厅对开展动态巡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着力于从源头建立和防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注重把动态巡查与法规宣传、批前监督、批后检查、案件查处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业务审批与执法监察工作捆在一起抓,扎实推进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先后开展动态巡查总次数达3200次,参加巡查总人数达8600多人次,确保了重点区域动态巡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发现违法行为有效制止率达100%。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国土资源各类违法案件的发生,有力地规范和维护了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秩序。

  全面实行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明确巡查主体,规范巡查行为,落实目标责任,使动态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化。

  强化法制宣传 注重事前预防

  我市位于成都平原和青藏高原的过渡地带,幅员面积1.5万平方公里,辖7县1区、148个乡镇、1071个村、7465个组,土地面积1541128.96公顷,是全省五大资源富集地区之一,尤其以汉白玉、煤炭和铅锌矿为特色的资源十分丰富,现有矿山736个。由于地处山区,点多线长,交通不便,特别是矿山分布面广,类型复杂,监管难度大,动态巡查任务十分繁重。

  几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坚持把动态巡查工作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摆上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执法监察队伍汇报,分析研究解决动态巡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做到摆上位、提上会、抓到位。市国土资源局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雅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全面实行了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明确了巡查主体,规范了巡查行为,落实了目标责任,使动态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化。

  为了努力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依法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为搞好动态巡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查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搞好动态巡查工作的重要抓手,真正做到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重心从查处转移到防范上。由过去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向既要对既成事实的违法案件进行查处,更着眼于事前预防、事中监督的转变,把执法的关口前移,把着力点放在违法行为发生之前,力争把大多数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阶段,制止在萌芽状态。

  坚持以“普法促和谐”为主题,以监督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促进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为目标,在“四五”、“五五”普法中,重点学习和宣传《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28号、31号文件等国家宏观调控相关政策,大力开展严格保护耕地、严格土地执法、禁止违法违规用地等法制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资源保护意识,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紧紧抓住每年“3·19”矿法颁布纪念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节日,切实加大了向全社会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的力度,散发宣传资料20多万份,接受群众咨询15万人次;积极开展了“送政策进家门”活动,深入到住宅小区、田间地头、矿山企业宣讲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在《雅安日报》专门设立“国土资源专刊”开展宣传,已刊登宣传稿件1265篇。

  坚持把动态巡查、政策法规宣传同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和“三无”乡镇有机结合起来。石棉、宝兴两个县继续保持了全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的荣誉。全市148个乡镇中,有122个乡镇达到“三无”,占乡镇总数的82.43%。

  在土地动态巡查中,始终把基本农田保护区作为巡查的重中之重,及时发现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1265件,涉及土地面积6500亩,挽回经济损失6000万元;在矿产动态巡查中,重点检查六个方面的内容,发现并制止各种矿产资源违法行为320件,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23件,挽回经济损失8000万元。

  突出巡查重点 严查违法行为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对所辖区域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区,实行动态巡查。将五个区域作为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一是基本农田保护区;二是城乡结合部、公路干线两侧、独立工矿区、集镇村庄周围;三是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及重点项目建设区域;四是国家、省规划矿及本辖区域内的重点矿区;五是旅游风景区和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其他区域作为二级巡查区或三级巡查区。

  在土地动态巡查中,始终把基本农田保护区作为巡查的重中之重,及时发现和制止未批先用、以租代征、非法圈占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几年来,在动态巡查中,通过下发《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等,及时发现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1265件,涉及土地面积6500亩;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916件,涉及土地面积4468亩,罚款319万元;与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开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专项行动和百日行动,依法查处以租代征、未批先用、违反规划等非法占用耕地案件56件,没收违章建筑1442.2平方米,拆除构建物面积3850平方米,罚款14.842万元,退还耕地304.649亩;清理存量土地56宗2626.64亩;清理闲置土地128宗2223.98亩;依法收回闲置土地17宗1215亩;依法拆除城市规划区私搭乱建房屋320户,拆除构建物面积2.5万平方米,恢复耕地150亩,挽回经济损失6000万元。

  在矿产动态巡查中,重点检查了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矿山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非法探矿、采矿、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矿业行为,是否存在乱采滥挖、破坏、浪费矿产资源行为;二是矿山开采设计方案、开发利用方案是否请资质单位完成;三是矿山生产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地质灾害隐患,检查露天开采矿山边坡的稳定性,地下开采矿山顶板和底板的稳定性,矿碴堆放和民工工棚所处位置及周围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四是矿山安全宣传、培训、岗位、责任制度是否落实;五是矿山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措施是否落实;六是矿山“四防”措施是否落实。

  对巡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向矿山企业提出立整立改要求;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书面通知矿山立即停产、限期整改,及时收回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对停而不整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矿山,凭安监局的关闭通知书,及时上报注销采矿许可证,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矿山实施关闭;对非法探矿、采矿、非法转让矿业权、证照不齐、乱采滥挖、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矿业行为立案查处,给予严厉打击;建立规范的巡查台账,巡查人员对每次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在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几年来,在动态巡查中发现并制止各种矿产资源违法行为320件,与市、区县两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23件。其中,非法转让行为56件,无证开采行为127件,越界开采行为4件,其他行为36件,没收矿产品150吨,罚款2452.1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000万元。在矿业秩序整治中,全市共依法吊销、注销采矿权272个、探矿权27个;关闭206家不合格的矿山企业,吊销11家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完成整合煤炭矿山企业183家,使全市矿业权数量下降31.5%;依法收回矿业权62宗,拍卖收入13亿元,矿业权收回面达36.96%。

  今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局结合矿整“回头看”行动,在动态巡查中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矿山13个,追征矿产资源补偿费23.62万元,罚没款15万元,现场取缔无证非法开采点15处。

  市国土资源局结合我市个别区县由于监管力度不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无证开采、私挖滥采行为有所反弹的现象,对前期整治工作中有死角、走过场、不彻底的地区进行了重新部署。对巡查中新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力量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做到出现一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依法查处并处置完毕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矿山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防止已查处案件的反弹。今年已发现矿产违法行为15起,制止15起,没收矿产品50余吨,扣押非法运输矿产品20余吨,取缔非法开采点5个,有效地遏制了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我市矿业秩序整治得到国家九部委检查组和省厅的高度评价,被称为“雅安模式”。

  落实巡查范围和职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巡查工作和巡查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创新巡查机制 逗硬考核奖惩

  在开展动态巡查中,市国土资源局坚持畅通网络巡查、检查、信访、媒体披露等各种渠道,强化发现制止违法行为的及时性,确保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在第一时间发现,在第一时间制止。

  健全执法监察信息网络,真正发挥好网络的“耳目”作用,使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刚露头就得到及时制止。特别是对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既坚持常规的矿山年检和监督检查,又组织力量对各类矿区包括勘查作业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动态巡查;既充分发挥矿产督查员的技术监督和行政协管作用,又坚持在矿区及其周边设信息员、协管员、驻矿员,并鼓励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及时发现和掌握违法违规行为动向;既坚持“属地管理,重在区县”的原则,又注意把执法的着力点前移至乡村,切实发挥乡镇监管的重要作用,尽早发现,及时处理,将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尽量将问题解决在县、乡基层。加大投入,落实好巡查的车辆、通讯等必备的装备和巡查人员的外勤补贴。全市固定动态巡查专用车辆9台,配有电脑25台,照像机10部,摄像机9部,为实施动态巡查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

  为确保动态巡查工作的落实,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建立起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动态巡查责任制和台账,划分巡查区域等级,落实巡查范围和职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巡查工作和巡查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对巡查工作不负责任,疏于巡查,造成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根据情节及干部管理权限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坚持把动态巡查作为评选执法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注意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所在执法监察中的职能作用,逐步建立基层国土资源所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把动态巡查工作纳入基层国土资源所目标责任书的重要内容。

  经市编办批准,市国土资源局组建支队1个、大队8个、基层国土资源所57个;核定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编制164人。

  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执法水平

  严格按照国土资源体制改革的要求,在国土资源体制改革中加强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经市编办批准,市国土资源局组建支队1个、大队8个、基层国土资源所57个;核定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编制164人,其中用于基层行政执法编制114人。启动了执法监察支队、大队和基层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人员的考核登记和过渡考录工作,保证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的编制、人员、经费全部到位。对新调整进入执法监察队伍的人员,提高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把好进入关,注重挑选政治上可靠、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人员,充实和壮大执法监察队伍,对不称职的人员及时调整。

  结合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坚持用党纪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约束执法监察人员的行为。今年7月15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市、区县国土资源部门分管执法监察、纪检监察的负责人,执法监察全体人员,纪检、人事、政策法规及相关涉及土地管理科(股)室负责人,参加了国土资源部举办的视频培训班学习。蔡志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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