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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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9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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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委宣传部,市级新闻单位,驻雅媒体及各级新闻通讯员:
  今年是我市“对外宣传工作突破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新闻单位、驻雅媒体及广大新闻工作者、新闻通讯员,坚持团结稳定鼓劲的宣传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唱响主旋律,采写、拍摄了大量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维护社会稳定、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喜迎奥运、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事件的新闻稿件,并在四川日报、人民日报,四川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刊播,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中共雅安市委外宣办《对外新闻宣传奖励试行办法》文件精神,请相关单位及新闻通讯员在12月23日前将所有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的新闻稿件的相关资料(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媒体刊用文章标题、刊发时间、版面、字数、主题内容及影响等)报市委宣传部外宣科专用邮箱,yawxb@sina.com。市委外宣办将按对外新闻宣传奖励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兑现奖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中共雅安市委外宣办
200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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