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税务系统组织收入工作第二次推进会召开
近日,市局召开全市税务系统2023年度组织收入工作第二次推进会。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冯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组织收入工作的要求和总局防治税务领域统计造假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通报前期组织收入工作、收入预测管理和一季度绩效考核情况,听取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征收单位组织收入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全年组织收入工作和近期重点工作。
对进一步做好全市组织收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税源掌握要接地气。要积极开展税源调研,掌握税源结构和现状,摸清税源增减变化因素,分行业、分税种、分级次把握好收入结构。做好重大税源月报和跟踪,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大项目的跟踪管理,用好内外部数据,实现科学研判税源;二是收入预测要有底气。要综合算好减税降费账、经济账、税源账和征管账,夯实预测基础,结合地方政府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目标要求分税种、分级次进行汇总测算,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形势,统筹考虑多方因素进行多种维度分析,做到“心中有数、底数清晰”;三是对待目标要有硬气。市县(区)两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收入目标执行进度监控,做到宏、中、微观全覆盖,逐月、逐季研判税收收入走势,及时对收入执行进度明显异常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坚决完成目标任务;四是考核要有差距。发挥绩效考核管理“指挥棒”作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完善“一月一排名、一季一考核”机制、“红蓝黄旗”评比制度和末位说明等机制,加强工作全过程监督,推动全年组织收入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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