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导 企业支持 全面参与 形成想创会创能创齐创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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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1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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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市政府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意见》将如何激发创新创业主体的活力与热情?创新创业平台如何搭建?如何加速迈入“创时代”,具体有哪些支持政策?

  突出主体 形成想创齐创新局面

  10万元

  鼓励银行业机构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贷款,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

  任何创新活动的核心要素,都在于人。

  《意见》明确了我市将着力激活的创新创业主体,即由高校院所科技人才、青年大学生、海外高层次人才和草根能人组成。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为这些“主体”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激励措施”。

  对高效院所科研人才,《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三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薪级工资按规定正常晋升,保留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影响职称评定。

  提高科研人员的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按至少70%的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所有。

  对于青年大学生,《意见》明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活动中心),可申请10-30万元资金补助,用于开展创新创业培训、项目孵化和设备购置等。允许在雅高校大学生休学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休学年限按照高校相关规定执行。

  鼓励银行业机构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贷款,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对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开展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免息免担保对创业青年提供3-10万元为期3年的创业贷款。

  在吸引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方面,将根据引进项目的具体情况,“一事一议”给予一定的配套资助。同时,完善高层次人才社会服务机制,落实引进人才社会养老、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

  搭建平台 形成阶梯型孵化体系

  《意见》指出,对申报认定的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孵化器,每个给予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

  50万元

  创业在于人,但必须要有创新创业的载体支撑。

  《意见》明确,鼓励各级各单位利用闲置楼宇、灾后重建“科技服务中心”等场所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优化园区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功能完善,支持重点产业园区、科技园区打造孵化器大平台。

  不仅是传统的领域,在“互联网+”风潮正劲的当下,《意见》明确,以“互联网+”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工具,建设“互联网+”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一批“孵化+创投”、“孵化+商业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

  对于孵化器建设,我市将给予“真金白银”的支持。《意见》指出,对申报认定的市级创新创业孵化器每个给予2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申报认定的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孵化器,每个给予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在我市孵化器孵化成功,效益明显的,按每孵化1家企业给予孵化器1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

  加强引导 创新创业和市场需求有机结合

  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设立雅安市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并整合财政相关资金,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000万元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促进创新创业与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机结合的思路,始终贯穿《意见》全文。

  《意见》指出,用好1亿元市级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创业和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各类投资基金,支持我市创新创业型企业发展。

  同时,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设立雅安市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并整合财政相关资金,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意见》还明确了举办开展各类创业品牌大赛和活动,为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搭建创新创业展示和投融资对接平台等内容。

  首席记者 熊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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