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名任命人员接受人大任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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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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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日报讯昨(14)日,3名市政府提请任命人员走进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接受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这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提请 任命人员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试行)(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第2次任前考试,也是迄今为止参考人数最多的一次。
  办法规定,部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在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任命之前,要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可补考1次。补考不合格的,市人大常委会将建议提请 任命机关撤回提名。
  据了解,此次考试内容涉及《宪法》、《监督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考题从省人大常委会题库中抽取,并结合雅安实际进行了细微调整。为使任命前法律知识考试更加规 范化、制度化,市人大常委会下一步将建立我市自己的考试题库,“考生”将实现微机操作,考试成绩可以当场“亮分”。
  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副主任朱家林表示,对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是为了促进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司法水平, 促使其知法、懂法、守法。只要“考生”调整好心态,认真备考,难度并不算大。据悉,在第一次任前法律考试中,有一名提请任命人员参加了考试,考试结果比较理想。
  记者陈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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