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赡养义务遭拘留 承认错误并付赡养费
“拘留所里真的太苦了,我因为家庭困难没有履行法院的判决,没想到就违法了。现在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会履行法定义务。”近日,因态度转变并主动履行部分法定义务而被提前解除拘留措施的李某说,在拘留所里的三天,让他终生难忘 。
案件回放:
多次做思想工作
仍不履行义务
2014年11月,汉源县人民法院对原告赖某与被告李某的赡养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李某从2014年起,每年给付原告赖某生活费1500元、护理费500元、房租费400元;原告赖某的医药费(经新农合报销后)由被告李某承担三分之一。
然而,在该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2015年11月,赖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受理该案后,执行干警上门开展执行工作。执行中,被执行人李某态度蛮横,不但不履行义务,反而辱骂申请执行人。因双方矛盾较大,为化解矛盾,执行干警不厌其烦多次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李某均不履行义务。
案件处理:
双重压力下
终于承认错误
今年6月2日,法院再次组织干警上门执行。执行过程中,因李某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在双重压力下,李某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并表示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自己愿意履行义务,只是家中经济困难,难以全部履行,愿意分期履行义务,并通过家属当场履行800元,对剩余款项,承诺在今年8月31日前全部履行。
赖某见到李某态度有所改变,同意李某的付款计划,并同意解除强制拘留措施。鉴于李某认错态度诚恳,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其的拘留措施。
法官说法:
执行一案
教育一片
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李某在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和报告财产令后,不但不履行义务,反而辱骂申请执行人赖某,态度恶劣。执行干警多次做思想工作、宣讲法律法规,李某均不听,视法律为儿戏,一副“我不履行,你也拿我没办法”的态度。
针对被执行人的态度,法院在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同时,并将案件在电视台曝光。在强大的执行措施和舆论压力下,被执行人思想迅速发生转变,主动承认错误,并主动提出履行计划。通过这一案件的成功执行,及时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并起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