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政协召开八届一次常委(扩大)会议
4月14日,芦山县政协召开八届一次常委(扩大)会议。县政协主席马毅强主持会议,县政协主席会成员、县政协常委、住芦的市政协委员、各委室负责人及委员活动小组组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进一步提高常委们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层次,进一步掌握各级政协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目标导向,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促进工作。
会议通过了县政协相关人事任免事项,通报了《芦山县政协2017年工作要点及实施方案》、《芦山县政协2017年重点协商计划》、《关于调整县政协主席会成员分工的通知》、八届县政协委员分组名单等。
会议指出,一是深入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要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学习政协理论知识、各级政协会议精神和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各级政协和县委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2017年度主要任务,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政协工作的针对性、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升政协委员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结合实际,融入全年工作。要全面把握《县政协2017年工作要点及实施方案》和《县政协2017年度协商计划》,把履行政协职能与推动落实“五大行动”结合起来,做好“结合”和“转化”的文章,积极主动参与到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城乡统筹、开放合作等工作中,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调研视察、对口协商、民主评议、提案督办等工作,为实现芦山重建崛起、追赶跨越献良言、出实招。三是改进作风,严明工作纪律。机关干部职工和政协委员要强化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日常上下班、请销假、工作汇报、参会等制度,自觉养成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自觉保持进取创新、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四是发扬传统,再创佳绩。新一届常委会要珍惜缘份,团结协作,主动作为,创新进取,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政协履职的关系,有效履行政协基本职能。政协委员要务实履职,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提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参加调研视察活动,撰写调研文章,办好事实事,把委员作用充分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