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保民生 11年伤痛今朝得化解
雅安日报讯 近期,一起跨时长达11年的触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石棉县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而作为案件原告的受害人白朝城,也满含激动之情为石棉县人民法院送上了一面写着“司法为民 保障民生”的锦旗,以感谢该院法官秉公办案、为民解忧。
事件的起因可追溯至2002年1月11日。这一天,原告白朝城在被告张某某、秦某某、曾某某建筑工地务工时,被产权属于被告某单位的高压输电线电击受伤。同年6月,经石棉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白朝城所受伤为:二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此后,作为受害人的白朝城先后两次对被告方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不同项目的损失。
案件经一审、二审,最后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判、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查等程序审结了前两次诉讼。截至2012年6月27日,原生效裁判确定的原告十年护理期限已经届满,故原告再次诉讼至石棉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方赔偿后续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40余万元。
为妥善审理该案,石棉县人民法院不仅在审判前,注重说理释法,打消被告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当场解答当事人对法律理解上的疑点、难点,引导当事人正确面对本次诉讼。而且还对原告诉讼的目的性和期望值进行正确引导,使其认识到自身对法律理解上的偏差和错误。与此同时,在审判中和审判后,承办法官不仅加大了对裁判文书的制作和把控,而且即时解答当事人的疑惑,并将裁判法官的理念及自由裁量范围考虑的因素向当事人释明,真正做到说理透彻、条理清晰,真正达到公开、公平与公正的效果。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该案在宣判后,原告、被告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有部分被告主动向原告白朝城履行了赔偿义务。
记者 孙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