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管

来源:
2008-05-08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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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芦山县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公共场所实施抽样监测。1—4月对县城顺河宾馆、金川休闲楼、洪玉茶庄、陈文秋美容美发等10余家个体休闲娱乐场所空气、饮用具进行抽样检测,共抽检空气、饮水具30件,合格30件,合格率100%。1—4月共体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42人,体检合格42人,发放健康证27人,验证15人,现场培训从业人员13人,发放资料10余份。(审签领导:李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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