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过期牛奶中毒超市赔偿3900元

来源:
2008-09-05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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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当陈女士一家正沉浸在欢乐气氛中时,儿子突然发生呕吐、高烧等情况,这让一家人着急起来。原来,陈女士刚从超市买回的过期牛奶,引发了食物中毒……

  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已有多起消费者投诉饮用过期牛奶后中毒的案例。

  案例:

  孩子喝过期牛奶中毒住院

  8月20日,陈女士在市区某超市购买了一件某品牌牛奶。回家后,4岁的孩子像往常一样拿出一盒牛奶便吸了起来。饮用牛奶后不久,小孩便出现呕吐、高烧38度等严重的症状。

  来不及多想,陈女士一家急忙将小孩送到市区某医院。检查结束,医生要求立即抢救、住院治疗,并诊断为食物中毒(误服过期牛奶),治疗共花费900元。

  当晚,在小孩病情稍微稳定后,陈女士一家才发现,当天买回的牛奶包装盒上的生产日期是2008年2月17日,而牛奶的保质期只有6个月。因此,断定小孩是喝下买回的过期牛奶,导致中毒事件的发生。

  于是,陈女士找到该超市进行协商,双方发生争执。协商不成,陈女士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想到了拨打“12315”为自己维权。

  事后,经过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反复讲解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消法》等相关规定,以及调查了解,最后,该超市负责人同意支付中毒小孩的医疗费900元。同时,超市还因此承担了3000元的营养费、误工费和护理费等。

  市消委会:

  买牛奶时留意生产日期

  “这起牛奶中毒案件主要是因为消费者到超市买牛奶,由于没看生产日期,买到了变质的牛奶。”据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

  长期以来,市民在购买食品时,不重视看产品的生产日期。看价格、品牌等已经成了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习惯,往往这样,会让消费者走进误区,买到过期或不合格的产品。

  据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这是一起服务质量纠纷案。喝过期的牛奶使小孩中毒,一方面是消费者在买牛奶前要先看生产日期,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是服务质量不合格。因为过期的牛奶就是不能喝,牛奶因过期而变质是正常现象,而超市应该经常检查销售的食品,不应将已过期的牛奶继续销售。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因买到过期变质牛奶的投诉就有好几起,更有消费者投诉喝到了“结块”的牛奶。从身体健康安全角度考虑,一盒纯牛奶只需两三元钱,消费者不要为了贪图便宜而购买价格低且临近过期的奶制品,喝这样的过期牛奶,会造成拉肚子等身体不适。

  市消委会提醒市民说:喝过期的牛奶容易腹泻而导致身体虚脱,症状较轻者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晕、恶心等,希望消费者在买牛奶时,多留意生产日期。

  购买商品应索要发票

  每天一盒牛奶已成多数人日常生活的饮食习惯之一。夏季是各类牛奶及奶制品的销售旺季,也是此类商品容易变质引发中毒的危险期。

  在此,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牛奶及奶制品时要注意:购买时尽量选择较大的、正规的、在当地知名度和社会信誉较高的商场超市;购买前要先查看商品的厂名、厂址、出厂日期、保质期以及认准蓝色的QS标志;购买前要细看包装袋上的出厂日期是否规范、清晰,是否有翻新的迹象;购买时不要只图便宜,价格越低越要引起警惕;如发现饮用后出现不良反应时,及时向当地工商消协部门举报投诉。

  “我们接到多起因牛奶过期导致中毒的投诉,但不少投诉者在购买牛奶时未索取发票或未保留购物凭证,无法证明牛奶是在哪家销售商处购买的,消委会也很难取证解决。”因此,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再次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索要发票或保留购物凭证。郑南山记者宋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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