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恢复重建 芦山公安在行动——芦山县公安局保障服务灾后恢复重建纪实
两年,可以很漫长,也可以很短暂。
时间定格在2013年4月20日,7.0级强烈地震突发,芦山县地动山摇、家园破碎。在受灾群众急待救援的关键时刻,在社会秩序急需恢复的紧急关头,芦山公安在灾难中挺起脊梁,义不容辞将责任扛在肩上。
由抢险救援的“黄金七十二小时”、到紧锣密鼓的过渡安置“考场”,芦山公安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在灾后恢复重建阶段,面对打“硬仗”、补“欠账”后发追赶的重建发展态势,面对高负荷、高风险、高关注、高压力的维稳工作格局,芦山公安始终以赶考的心态在路上!为确保灾后重建“一年恢复两年变,三年超过地震前”、“美丽幸福新芦山”的目标实现,芦山公安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芦山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为灾后重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首要政治任务,以“平安芦山”为统揽,实施“六大建设”工程,认真思考“三年灾后重建,芦山公安怎么干”的课题,认真谋划“盯主业、夯基础、提素能、激活力”等机制的实施,积极探索灾区公安机关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
灾后恢复重建两年来,芦山公安上下同心、共同努力,实现了未发生暴力恐怖事件、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未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生队伍违法违纪案件“五个未发生”,确保了重建期间社会秩序持续稳定,确保了重建进程的顺利进行。
2013年,芦山县公安局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县公安局党委被中共雅安市委评为全市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锦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名民警荣获公安部二级英模称号,5名民警记个人一等功,9名民警被省厅记个人二等功,29名民警被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县公安局在全市公安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中荣获一等奖。
2014年,芦山县公安局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在全省183个县区级公安机关排名81名,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县目标考核中获得一等奖,县公安局被授予全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市委常委、芦山县委书记宋开慧专题批示,2014年芦山县公安局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在参与、支持灾后重建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发扬能打硬仗、能打胜仗的优良作风,为芦山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做出更大贡献。
一项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每一位芦山公安民警的艰辛付出,“5+2”、“白加黑”工作模式在这里是常态,一个月最多休息一两天是常态,每天工作超过12个小时更是常态。
两年来,芦山公安就是在这样的新常态下努力工作,为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芦山县公安局到联系村开展“走基层”活动
保障服务灾后恢复重建
从“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的那一刻起,芦山乃至整个雅安就进入了“非常之时。”
“在‘非常之时’要立非常之心、行非常之策、为非常之事,变压力为动力,变不利为有利,变灾难为机遇,变机遇为挑战。”两年来,芦山公安就是在这样的号召下砥砺前行,走过了抗震救灾、跨过了过渡安置,如今,正在灾后恢复重建、建设幸福美丽新芦山的路上大步迈进。
保障服务灾后恢复重建,看似一句简单的工作目标,但要实现这一目标,则需要每一个人付出太多。
在灾后恢复重建物资运输主动脉——国道318线,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辖区虽然只有短短几公里,但就是这几公里却时刻牵动着从芦山县公安局班子到基层普通民警的神经。道路设计等级低、路面破损严重,与实际需求严重不符的硬件设施让芦山公安“头痛不已”;超设计流量近10倍的负荷、大型货车通行困难,每天近三万辆次的通行量让芦山公安“压力山大”。
“国道318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决不能出现长时间拥堵。”这样一条命令,让很多人付出了太多的精力和时间。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芦山公安交警放弃了休息时间、牺牲了与家人团圆,不分白天黑夜值守在公路上,最忙的时候甚至连制服脏了都没时间洗。
在打击犯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前沿,一起起案件的侦破虽然让民警身心俱疲,但看到群众的安全感得到提升,民警们觉得再苦再累都值得。地震发生后的芦山,社会秩序急需恢复、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芦山公安从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案件入手,先后破获了系列盗窃汽车案件、“11·10”抢劫案件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着力营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秩序。
“只有和谐平安的社会秩序作为保障,芦山的灾后恢复重建才能顺利进行。”这样一个要求,让很多人为之努力和追求。
为了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芦山公安民警们与违法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春节期间远赴雪域高原、暴雨之中千里追缉嫌疑人,他们没日没夜地工作只为保一方平安。
在清剿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的细微处,芦山公安消防的民警们深入群众,时刻排查隐患、时刻警惕火情、时刻宣讲安全,通过大家日复一日的努力,群众对保障消防安全从最初的不理解终于积极配合,实现了震后集中安置点无火情。
“地震中群众已经受灾,不能让群众再处于火灾威胁之中。”围绕着这一目标,每一个人都深感肩头责任重大。
为了切实保障消防安全,芦山公安的民警们深入到群众中去,用自己的真情打动群众,让消防安全深入人心。
这些,并不是两年来芦山公安工作的全部。两年来,芦山公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了社会和谐、保障了群众安全、服务了灾后恢复重建。
两年来,芦山公安始终坚持把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要务,盯准灾后恢复重建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农房城房重建等重点领域,坚持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化解机制,妥善处置很多涉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警情,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620起。
两年来,芦山公安始终坚持把彰显主责凸显职能作为第一责任,积极构建刑侦、技侦、网侦、图侦“四侦合一”同步上案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侦查破案攻坚克难能力。
“4·20”芦山强烈地震以来,共破获刑事案件261件,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55人,刑事拘留210人;发现受理治安案件427件并全部查处,治安拘留252人。全县无命案和严重暴力犯罪发生。成功破获“11·10”抢劫案、涉案金额1770万元的贷款诈骗案和涉案金额1.075亿元的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团伙案等有较大影响案件。
两年来,芦山公安始终坚持把公安创新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在“建好七个点,巡好五条线、守住一个面”的基础上,强化特巡警、交警、派出所民警联动联勤,探索出“高峰上岗、错时执勤、快速反应、联勤巡逻”的路面防控新机制时段,切实增强街面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织密“平安芦山”防控网,使全县警情同比下降9.1%,“两抢两盗一诈骗”警情同比下降12.5%;完善扁平化指挥调度机制,初步建成形成了以110为龙头,派出所、交警为主力,特(巡)警联动为依托的快速反应机制和指令传达、追缉堵控、巡防支援协作联动机制,并坚持通过现场督察、视频巡查等形式加大监督和检查的力度,确保巡防人员、时间和效果三落实;加强科技引领的示范运用,恢复了受损的监控点位,加快“天网”监控点位和部分城市综合监管平台等视频监管系统的改造升级,大力推广摩托车GPS定位防盗系统安装,成功破获多起摩托车被盗等案件。
龙门派出所民警夜间巡逻受灾群众安置点
民警日夜守护重建“大动脉”国道318线和省道210线交汇的飞仙关
打造纪律严明过硬队伍
灾区无小事。芦山县公安局党委清醒地认识到,在强化日常工作开展的同时,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纪律严明过硬、群众满意的公安队伍的重要意义。为此,芦山县公安局要求全局民警切实增强灾区公安工作的主动性、敏锐性和自律性,以实际行动做灾后重建的参与者、建设者和捍卫者。
按照“围绕重建强党建,抓好党建促重建”的思路,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活动,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80余条,梳理归类为6类16项;认真开展“帮扶一家亲”、“万警进万家”、“网格化”服务、“四个一”走基层等活动,走访联系户群众1957户,送证上门61户,帮助五保困难受灾群众搬家、加固房屋等641户,协调解决飞仙关镇182户重建户宅基地落实不到位、飞仙村1000余村民用水难等问题……这些,都是芦山公安坚持思想政治建设取得的成效。
芦山县公安局确定每月第三周的周五下午为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日,通过建立以上率先、自上而下覆盖全局的学习制度,统一了民警思想,明确了奋进方向,要求全局民警不仅要“埋头拉车,更要抬头看天”。通过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重建为了谁,发展为了谁”、“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等主题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民警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主动为灾后重建添砖加瓦。
在坚持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执法公信力问题方面,芦山公安建立民警随岗训练制度,针对当前民警中办案能手缺乏、业务骨干断档,信息化运用水平亟待提升、各项工作急需上档升级的实际,建立了以刑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为主的刑事侦察技能培训基地、以法制大队为主的法制业务训练基地和以特巡警大队为主的警务技能、处突维稳训练基地,每两月抽调民警组织轮训。同时,还强化硬件建设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并从群众信访投诉中发现查找问题,通过强有力的内部监督和无处不在的外部监督督促民警依法履行职责。
在坚持机关行政管理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队伍管理精细化问题方面,一是落实“三化”建设,加强警车、枪支管理使用,加强单位内部精细化管理,强化民警日常行为习惯养成;二是加强素质训练,按照“一切面向实战,一切为了实战”的理念,以领导干部、一线民警、业务骨干、维稳突机队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训练工作,制定了《推进随岗训练工作机制建设方案》,将长效练兵进行固化;三是开展教育培训,组织民警参加警衔晋升培训、执法仪使用培训、财务制度培训、刑侦信息化培训、“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大培训、政法大讲堂学习等一系列培训活动。
在坚持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执行力问题方面,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逢会必讲”制度,层级管理签订责任书,部署开展了清理“会员卡”、“警车号牌污损”、“会风整治”、“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执法检查“回头看”、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止懒治庸禁散”、“庸懒散浮拖”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整肃队伍,促进作风转变。
重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组织民警认真查找确定个人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制作了个人职责措施廉政提示桌牌,并在灾后重建廉政风险增大的背景下,适时组建重建领导机构,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确保规范操作、阳光运行,并通过集体谈话、个别提醒、监督检查、举行廉政讲座、执行“三书两函”等形式促进廉洁重建,制定了《芦山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六不准”要求》下发部门,对全局380名民警、职工(辅警、自聘人员)层层签订《承诺书》。
每一项工作,都始终围绕打造群众满意的公安队伍、为灾后恢复重建保驾护航的工作中心。
两年来,在维护芦山社会和谐稳定、为灾后恢复重建营造良好环境的工作中,芦山公安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经历了抢险救灾,经历了过渡安置,现在的芦山公安正在灾后恢复重建的“考场”中进行着一次“大考”,芦山公安一直在“赶考”中成长。
如今,如何跟上芦山灾后重建的步伐,推进公安事业发展已经成为了芦山县公安局思考的问题。
“通过灾后恢复重建,芦山必将得到长足的发展,这就要求公安队伍要跟上发展的步伐,适应新形势,争创新作为。”芦山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锦钢说。
对此,芦山公安与时俱进、主动作为,从提高民警素质、提高队伍战斗力入手,以打造“一流公安队伍”为目标,锻造一支跟得上芦山发展步伐、适应社会发展新常态的公安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