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三包”你了解多少?
“今年9月份,我在市区某通讯城买了一部手机,一星期后手机出现2次死机现象。当到该营业厅要求换机时,营业员告知,手机需留下,待观察后再作决定。”近日,一消费者 打进热线称,就这样他的手机经过一个月之后,被告知维修处理。
“才买一个月的手机就要维修,真倒霉!”该消费者称,当他听朋友们说15天内可换货的消息时,他想了解,手机三包规定有哪些条款,他该怎样保护自身权益?就此,记者采 访了市消委会相关工作人员。
“消费者不要轻信经销商7天后再拿来维修的说法,以免错过退机的有效期限。”市消委会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手机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换 货或修理。退货时,消费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其次,手机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经营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同时,在三包有效期内,手机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提供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因此,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以上三包规定,以免错过退货、换货的有效期限。在7―15日内因产品出现的性能故障,其退货、换货的选择权在消费者手中,如果错过这个有效期 限,消费者退货、换货就很艰难。但是,如果在保修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要求经销商换货或者退货(按规定扣除折旧费)。
“实行三包规定的产品,都要求有保修卡,发生产品维修的,消费者一定要求修理者在保修卡上如实做好记录,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不利于消费者维权。”最后,市消委会工作 人员提醒说。记者宋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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