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召开十六届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
5月19日,芦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建华在第六会议室主持召开十六届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县政府班子、县政府办、发经局、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进行第五次集体学法活动,县审计局局长陈菊丽领学了政府投资工程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会议审议通过了《芦山县人民政府与中规院合作框架协议》和《芦山县2014年部门预算(草案)》等7个议题和其他相关事宜。
最后,周建华强调:一是要各部门要争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心中有数,要想办法、添措施保证7.20前项目全面开工。二是要对已开工的项目,现场督促和协调,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推进。三是要求分管领导召集乡镇和部门继续把廉洁重建、光重建讲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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