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六严格”加强乡镇财务管理

来源:
2010-01-06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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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严格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杜绝“白条”收费,凡属政府非税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须全部上划县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二是严格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多人会签”制度,重大开支项目必须由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审定,大额资金支付由县支付管理中心直接支付到收款人。严格开支标准和范围,严禁超范围、超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等形式发放奖金、补贴和福利。三是严格会计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规,对各类专项资金,实行专帐核算,严禁做假帐及挪作它用。四是严格帐户管理。严禁擅自开设单位银行帐户,所设立帐户,由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和使用。坚决制止多头开户,严禁公款私存、设立帐外帐、match“小金库”等。五是严格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购买、处置、登记和台帐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六是严格监督检查。坚持处理人与处理事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监督力度,每年对各乡镇财务至少检查一次,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及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责任,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审签领导:范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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