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从“生”到“死”纳入法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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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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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日,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正式启动,医疗废物即将进入专业的处理场所。
  医疗废物处置具有极强的公益性和紧迫性。2004年初,国务院下达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中就曾提出,要求各级政府加大投资力度,力争在 2006年底前,基本实现各省市危险、医疗等废物的安全贮存和处置。
  市辖区医疗废物
  日产2.3吨
  据统计,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330个,实有床位4624张,每年总门诊人数256万人次,市辖区范围内医疗废物产生量为每日2.3吨,收运路线覆盖区域内医疗废物 产生量为每日1.9吨。全市目前尚无国家规范集中处置设施,医疗废物大部分由各医疗机构自行分散处置,导致部分医疗废物处置不彻底,甚至未经处理流入社会,造成环境污染, 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身心健康,同时也是疾病传播的主要原因之一。
  早在2003年6月,国务院就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发改委、省环保局分别下文《关于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规划与建设有关事项 的通知》,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防止疾病传播提出了具体部署和明确要求,规划在全国所有地级城市布局一座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负责辖区内的所有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
  医疗废物存在
  严重隐患
  据相关资料显示,雅安平均每天产生的医疗危险废物达2.3吨,累计年产生量约为840吨,其中,传染性废物年产生量约为18.48吨。而医疗污水年产生量则为 16.15万吨。
  医疗废物属国家控制、管理的危险废物之一,在焚烧过程中,会排放出大量的气体,污染环境。
  如果医疗废物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就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医疗废物中含有的传染性病原体、有害性化学物、放射性废物等,有可能传染疾病,污染周围环境。
  更为严重的是,医院使用的一次性器械,如果不经焚化处理,一旦被人收集后卖给个体户或废物回收部门,甚至作为原料再生,做成儿童玩具等,其后果不堪设想。
  医疗废物处置
  规定严格
  在此之前,有市民给“书记信箱”写信,反映有关医疗废物的回收问题。这封名为《医疗废物——期盼明媒正娶》的信称:医疗废物日积月累、无处存放、无处处置……据了解, 市区几家主要的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已无法贮存处理,而又苦于无合法的处置渠道,有的通过农民将医疗废物收运至一处废弃砖厂焚烧。
  8日,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正式启动,医疗废物即将进入专业的处理场所,长期困扰我市的医疗废物回收问题将得到妥善解决。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把医疗废物安全地收集起来以后,应该与特种垃圾管理处协议,医院出一定的费用,然后由市环卫部门派专用车把这些废物拉到专门的医疗废 物处理中心进行封闭式的处置。”市二医院一胡姓医生告诉记者。
  据市环卫处副处长袁建介绍,特种垃圾主要是指医院等单位产生的有毒有菌的垃圾。医院在收集医疗垃圾时有严格的规定,必须有专用的塑料袋把医疗垃圾密封后,标明这些垃圾 的种类,最后才能交给特种垃圾管理处进行焚烧处理。
  据了解,装运医疗垃圾很讲究,一般的医疗垃圾装入黄色塑料袋,有害废弃垃圾放入红色塑料袋,传染垃圾放入白色塑料袋,普通垃圾放入黑色塑料袋,锐器垃圾放入硬容器内。 在运输过程中不允许有任何渗漏、溢出等,而且临时存放不能过久。
  有的医院在自行处理中,把部分医疗废物混合到生活垃圾中来处理,不完全把医疗废物拉到指定地点,以减少这方面资金的支出。市环卫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自行处理医疗废物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过渡期间管理
  不能泄气
  针对我市医疗废弃物无法处置的状况,2005年,市医疗卫生部门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对医疗废弃物过渡期处置做了明确安排——在凤 鸣垃圾场二期工程内修建了医疗废弃物临时密闭暂存库。
  袁建说,在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启用前的这段过渡时期,各相关部门不能泄气,要依法加大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的力度。医疗垃圾的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一系列工 作均应按章办事。从医疗垃圾产生的场所开始,至焚烧处理场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要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记者梁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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