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将正式恢复征收S210线芦山段车辆通行费

来源:
2010-01-07 09:25
浏览:
收藏 打印

  省道210线芦山段将于1月8日上午9时恢复征收车辆通行费。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警特勤车免收车辆通行费,其它车辆均应缴纳车辆通行费。经省上有关部门批准的其它免收通行费的车辆,按有关规定执行。(审签领导:杜振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