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建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住房重建 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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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7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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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维修加固工作;年底前,一般灾区全面完成农村住房重建任务,极重灾区和重灾区完成40%以上的重建任务;春节前,完成一批城乡住房重建、一批新村重建,确保受灾群众特别是受灾困难群众入住新居;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房重建任务。

  ◆在入冬前及时为困难群众发放过冬棉被、棉衣等御寒物资,统一建设农村孤儿、五保、残疾等特殊困难群众的住房,确保年底前与其他重建农户同步“搬新家、住新房、过新年”,不让一名群众受冻,确保受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要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冻伤一名群众,处理一名干部。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越冬和重建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市重建委要求,9月30日,市重建办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住房重建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根据灾后农村住房重建“民生优先、住房优先、科学重建”的原则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要将农村住房重建作为现阶段的重要抓手,认真梳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快农房重建步伐。

  本月底前

  基本完成维修加固

  《通知》明确,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要确保2013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维修加固工作;年底前,一般灾区全面完成农村住房重建任务,极重灾区和重灾区完成40%以上的重建任务;春节前,完成一批城乡住房重建、一批新村重建,确保受灾群众特别是受灾困难群众入住新居;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房重建任务。

  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及时沟通协调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农村住房重建政策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向农户发放各类重建施工技术导则、通用图册和专业施工图纸,引导农户正确采购建筑材料、正确推行抗震设防标准,提高房屋建筑质量。要制作政策宣传台帐,对重建政策宣传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和督查,确保各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通知》指出,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芦山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农村居民住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兑付农房重建补助资金。要完善农房重建贷款担保基金组建,积极探索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和融资担保平台,确保农户融资渠道畅通。要认真梳理整合国家和省上灾后农房重建政策资金、社会捐建资金、对口援建资金、地质灾害搬迁资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建管人才培训力度,要充分发挥对口支援市人才和技术优势,积极组织援建干部深入村组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援建力量到村,技术指导到点;组织好建材的生产和调运工作,加强建材市场监管,落实建材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动向社会公布价格干预情况,防止出现基本建材价格大幅上涨等情况。

  《通知》要求,要加快规划编制、地勘、选址、设计等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启动建设一批新村聚居点。加强农村住房重建施工指导,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施工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严格按图施工;加强监管人才和建筑工匠培训力度,学以致用,让经过培训的建管人员深入农房建设一线提供技术指导,鼓励和引导获得“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村建筑工匠积极投入到农村住房重建工作中。严把施工过程管理,严格把控施工单位资质、建筑材料、重建技术规范、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建设等要求。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满足农村居民生产和生活需要,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传统风貌。

  年底前

  特困群众搬新家过新年

  《通知》强调,当前要切实抓好中高山村组温暖过冬、困难农户建房、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安置点隐患排查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针对部分农村过渡安置房条件较差、搭建简陋、难以御寒等问题,各县(区)要在入冬前及时为困难群众发放过冬棉被、棉衣等御寒物资,统一建设农村孤儿、五保、残疾等特殊困难群众的住房,确保年底前与其他重建农户同步“搬新家、住新房、过新年”,不让一名群众受冻,确保受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要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冻伤一名群众,处理一名干部。

  要加大国家、省对于灾后重建支持政策落实力度,加快政府担保农房重建基金出台步伐,将金融扶持政策和资金向困难农户倾斜,有效发挥信贷资金在支持灾后重建中的积极作用。要积极开展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活动,对特困户专门制定帮扶措施,解决特困户在农房重建中资金、材料、劳动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确保困难群众“过新年、迁新居”。

  重点针对重建建渣等内容开展环境整治大行动,清运排危农房重建产生的建筑垃圾,规范建筑材料堆放,清洁美化农村环境。

  完善防范地质灾害、消防、建筑安全等工作预案,开展灾害预警、监测和应急逃生演练,有针对性地加强安置点保暖防冻、地质灾害、建筑安全、消防及治安安全、用电用气安全、饮用水及食品卫生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三防一保”(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保平安),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还强调,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将农村住房重建工作作为灾后重建考核的重点,加强对重建工作的全程监管,针对各时间节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加强人员配备,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重建监管队伍,定期不定期深入重建现场,逐户对农房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及时指导整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农房重建档案管理,严把施工单位资质、建筑材料、技术规范、抗震设防等重要关口,重点加强对房屋基础、梁柱等隐避工程的监控,确保质量安全。强化建筑工匠安全施工意识,采取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记者 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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