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人民法院积极协调化解死亡赔偿纠纷

来源:
2008-04-09 00:00
浏览:
收藏 打印

  雅安日报讯近日,一起矛盾较为尖锐的执行案件在天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主持调解下,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受雇于刘某的天全驾驶员李某与另一名驾驶员一起从成都装运铁粉到西藏芒康县,2007年6月15日下午,李某到达甘孜州雅江县,当晚因高原反应缺氧引起肺水肿而窒息死 亡。事发后,李某家属与雇主刘某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未能达成协议。于是,李某家属向天全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由刘某夫妻二人共同赔偿死者家属 194643.82元,但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刘某并未作出赔偿。无奈之下,李某家属于今年1月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此后仍未拿到赔偿款。
  为了缓解死者家属的资金困难和防止矛盾激化,天全县人民法院领导及执行局负责人亲自参与执行与协调工作,执行干警也在严格依法执行的同时,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开导工 作。最终,在执法人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由刘某一次性支付10万元赔偿的和解协议,并于近日履行完毕,当事双方对此结果均感到满意。天法记者高晓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