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行动 “老赖”无处遁形——我市开展“雷霆”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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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6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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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雷霆”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中,全市两家法院将重点惩戒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妨害公务的行为;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行为;其他符合司法拘留条件的行为“四类行为”,通过开展对“四类行为” 的严厉打击,在全社会形成威慑态势,让“老赖”们无处遁形、无法生存,最终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

  或将面临司法拘留

  14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期3个月的“雷霆”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已经进入集中执行阶段,在集中执行阶段将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集中进行宣判、实施司法拘留、强制执行和案款兑付。也就是说,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或将面临司法拘留。

  从8月开始,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四川省有关进一步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要求,在全市开展“雷霆”集中执行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梳理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为雅安灾后重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目前,专项行动已经进入集中执行阶段,全市两级法院将根据实际在此阶段安排专项执行行动。在下一阶段中将对前期办理的执行案件通过新闻、网络等平台进行宣传,震慑失信被执行人,教育广大群众,形成全社会知法、守法、尊法的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在一个接一个的专项行动中,通过将“老赖”纳入失信黑名单、依法采取司法拘留、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等一系列措施,使一批困扰多年的积案被成功执结、一批“老赖”受到了依法惩处,执行干警通过自己的努力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迅速反应成功扣划

  执行款项执结案件

  “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想方设法为了我执行到了赔偿款,我还不知道等多久。”11日,当从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后,申请人陈某十分激动,他对法院穷尽合理执行措施保障申请人的最佳执行权的举措点赞。

  在本案中,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汉源某物流公司石棉分公司存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执行人需向申请人给付赔偿款等款项,但被执行人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暂无能力给付。随后,法官启动执行程序,对该公司的银行存款等进行查询,但查询发现该公司账户确无银行存款,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干警们经过对案件的梳理,发现被执行人系汉源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支机构,法院遂依法追加第三人汉源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执行人。

  随后的一段时间,执行干警都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不定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情况,以期锁定可供执行的存款。8月27日上午11点,系统反馈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汉源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汉源县农村信用社有一笔3万元执行款,金额恰能足额了结该案。为避免执行款被取走流失,执行人员决定立即驱车前往,并在信用社中午下班前赶到,成功实施了扣划。扣划工作刚刚完成,该公司的财务人员就已经到银行准备取走这笔款项。

  在得知款项被扣划后,该公司财务人员提出这笔款系一保险赔偿款,不应该被扣划,并对法院执行其公司的款项提出异议。对此,石棉县法院执行干警现场对财务人员的疑问进行答复,并通过电话给其公司负责人进行法律解释,通知负责人前来领取扣划裁定,并告知其监督电话和反映渠道。第二日,该公司电话回复,对法院的扣划无异议。

  彭雪莲 记者 周昆

  强制执行 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9日下午,名山区法院执行干警会同百丈镇政府工作人员及公安民警在百丈镇进行强制执行行动,对某机械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进行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某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名山区法院于去年12月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执行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其占用的申请执行人的房屋返还。被执行人不服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5年3月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4月,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名山区依法立案执行。今年5月,名山区法院依法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搬离其占用申请人房屋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7月15日,名山区法院依法张贴公告并向被执行人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否则依法强制执行。

  在该案执行期间,名山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依法向被执行人释明法理,但被执行人一直以各种理由逃避、抗拒执行,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对该案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干警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公安民警通力协作,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后,依法将被执行人放置在执行标的内的物品搬离。强制执行工作计划周密、处置得当,干警们依法规范的执行行为得到了受邀到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

  余娟 记者 周昆

  被拘后第三天

  求家属代履行

  “他们这个案子,进入执行程序都有近三个月时间了,期间我们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协调,也促成了双方多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最终都没有履行其义务。”名山区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被拘的第三天,被执行人就要求其亲属主动履行义务,全额给付了应付的工资款项。”

  被执行人原本是个小包工头,带着民工在外包工程。然而在完成一项工程施工后,被执行人以生意亏损,自己没钱等理由,拖欠了多位农民工工资3万余元。经过前期的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需向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全额支付工资。然而,在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对判决置之不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随后,经当事人申请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名山区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在接到该案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讲明法律、讲清道理,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近三个月的时间里,双方多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每一次到了约定的最后时限被执行人又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面对这样的情况,名山区法院执行局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最终,在法院干警和拘留所民警法律宣讲下,身陷囹圄的被执行人要求其家属主动到法院帮其履行了法定义务,足额给付了拖欠的工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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