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表扬奖励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先进集体和个人
□ 转载自《雅安日报》(记者 郑雨莎)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通报和决定,对在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扬奖励,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全市上下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
2021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利民惠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常态长效,全力以赴、攻坚克难,雅安市和汉源县成功创建成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一大批履职尽责、无私奉献、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脱颖而出,成为文明创建的中坚力量。
为表扬先进、鼓舞斗志,市委、市政府决定,给予毛小凤等20名同志记二等功,给予山峰等40名同志记三等功,给予马干宏等60名同志记功,给予雅安市雨城区委宣传部等10个集体记二等功,给予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党委等20个集体记三等功。同时,对刘恩等20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他们中既有扎根社区一线的基层工作者,也有坚守岗位的企业职工、辅警、记者、义务劝导员等,覆盖创建工作各条战线。
市委、市政府希望受到表扬奖励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头作用,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实现新作为、再创新业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转变,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为深入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兴市、开放活市”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三区两地一枢纽”建设,建设全省绿色发展先行市、成渝向西开放新高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雅安新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力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