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四落实”抓好防汛工作
一是落实防汛责任。县、乡和村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责任制,对重点工程、水库、险工险段、地质灾害明确责任人及监测人员。二是落实防汛措施。修订完善防汛工作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应急预案,抓好水源工程建设、渠道新建和淘淤整治工作,修复水毁工程180处。三是落实防汛物资。加强麻袋、编织袋、抢险工具等防汛物资储备,提高应对汛期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落实汛前检查。重点对堤防工程、水库、渠道等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已检查出的隐患加紧整治,确保安全度汛。(审签领导:范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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