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5个在建电站全面恢复生产

来源:
2008-06-10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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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至6日,芦山县水利局、芦山县安监局会同各乡镇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5.12地震后停止施工作业的小清水一级站、会鑫源电站、三叉沟电站、林盘二级站、凤头电站进行复工前安全大检查。现各电站防震应急预案、复工申请以及自查总结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各电站受地震影响不大,未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符合复工条件,经检查研究决定,原则上同意五个在建电站恢复施工。(审签领导:李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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