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五举措”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来源:
2010-04-15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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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明确责任。印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安全隐患实行滚动排查、动态管理,每月定期至少开展一次隐患排查。二是全面排查。各级各部门深入到辖区范围内和各行各业开展了隐患大排查工作。截至目前,累计排查隐患150余处。三是强化整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资金,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四是分类管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分行业、分部门建立了隐患台帐,明确了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时限,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五是定期督查。凡是对排查治理走过场和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将在县内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扣减安全生产年终目标分。(审签领导:杜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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