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异 孩子由爸抚养 孩子意外死亡 妈可否分得赔款?

来源:
2015-10-17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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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时间以来,家住名山区的张庆(化名)很伤心,一是伤心孙子意外死亡,二是伤心保险公司理赔的学生意外死亡赔偿款引起的烦恼。日前,年过花甲的张庆打电话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电话质疑

  未尽义务不应享受赔偿

  “儿子媳妇离婚后,孩子的母亲就没管过孩子,孩子出事后,却要孩子的意外死亡赔偿款。”近日,说起孙子意外死亡和死亡赔偿一事,张庆就悲痛万分。他直言,作为死者的爷爷,他认为曾经的儿媳无权享受孙子意外死亡赔偿款。

  张庆说,4年前,儿子与媳妇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上白纸黑字写明:双方离婚后,孩子由男方抚养并随其生活,一切费用男方承担。4年后,读小学的孩子遭遇不幸意外身亡,将获得2万元学生意外死亡赔偿。

  按保险公司规定,理赔前,死者父母须在相关文书上签字,但孩子的母亲不签字,原因是要分死亡赔偿款。

  张庆认为,4年来孩子的母亲从没过问过孩子,全由爷爷奶奶照顾,每年缴纳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都是爷爷奶奶支付的,虽然保险合同上没写明受益人是谁,但孩子的母亲没尽一点义务,凭什么分死亡赔偿款?要分也可以,但权利和义务应该对等,灾后重建,家里向银行贷款几万元,这笔贷款是儿子、媳妇离婚后所贷,她是不是也应承担修房所贷的款项呢?

  律师观点

  孩子的母亲有权分得

  就张庆提出的问题,近日记者采访了法律工作者。

  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郭凤林律师认为: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就作为遗产。张庆为孙子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时,没有指定受益人,据此,保险金就作为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虽然父母离婚,但孩子的母亲没有被剥夺继承权,仍是法定继承人,原则上对等分配,即二分之一。但根据实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付出多的可以多分;而夫妻离婚后的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该笔债务由借款人偿还。

  法官说法

  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

  记者随后采访了雨城区法院民庭法官,法官说,无论夫妻离婚与否,他们都是孩子的法定继承人,作为孩子的母亲,享有得到孩子意外伤害死亡赔偿金的权利。

  根据《保险法》“保险单上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等相关规定,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作为遗产,一般是均等分配,但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即孩子与哪方一起生活,哪方付出多,就应当多分配。

  记者 彭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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