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依法履行备案审查工作职责 确保雅安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
□ 转载自《雅安日报》(记者 郑雨莎)
4月14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真履行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全年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9件,依法对其中1件存在理解歧义、可能减损公民权利的文件通过沟通方式予以纠正,并通过专项清理推动1件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范性文件完成修改废止,切实维护法治统一和公民合法权益。
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29件,其中市政府规章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等20件。对报备文件要件不齐、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时督促报备机关进行纠正,各报备机关均严格履行报备义务。
在审查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29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开展主动审查。经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中有28件未发现有需要修改或者完善的情形予以备案。针对1件涉及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因相关表述存在理解歧义,可能存在超越法定权限减损公民权利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城环资工委与市司法局及文件起草机关沟通后,最终文件起草机关通过制发补充文件的形式消除了理解歧义,保障了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解决了规范性文件的适用问题后予以备案。
针对群众关注的“全域禁燃”问题,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司法局、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清理,全市涉及1个县存在有关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范性文件,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县人大常委会督促有关制定机关,通过重新制定文件,明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的形式,完成了相关文件的废止、修改工作。
与此同时,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清理全市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决议决定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均不涉及违反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内容。
除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积极服务大局,全年协助开展《中共雅安市委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世界大熊猫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的决定》等9件市委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提升党内规范性文件质效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26年将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联动“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总要求,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