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四举措”贯彻落实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层层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到每一位党员干部;二是县委、党委、支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到责任书并纳入目标考核,确保会议精神落实到位。三是表彰一批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召开表彰会和经验交流会,以典型带动,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四是以效能建设年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党组织中启动“效能之星”创评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机关效能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审签领导:李子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