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分步实施促灾后重建

来源:
2010-04-1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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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抓进度,促竣工。对于已开工项目,督促施工企业按时进场复工;已招标项目,督促中标施工企业尽快进场开工建设;未招标项目,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项目业主单位和政府采购中心加快已开工建设项目配套设备设施采购工作进度;同时,及时启动主体工程开工建设项目的配套附属工程相关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二是抓监管,促规范。继续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同时,整合资源增强工作力量,切实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力度;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及时整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完善项目档案资料。三是抓协调,促效率。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围绕重建项目竣工切实强化协调配合工作,强化督查督办,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疑难问题,加快项目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审签领导:杜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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