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严打涉林违法犯罪 天全县处置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区内违法活动侧记

来源:
2017-06-28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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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人员到企业检查。

近期,天全县森林公安局将一宗涉嫌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移送天全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今年以来,天全县处置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区内的违法活动中的一项。

天全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王勇介绍,截至目前,今年共处置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区内违法活动25项。

专项行动打击违法犯罪

天全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省林业重点县。全县幅员面积2400平方公里,林地面积304.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0.3%。新一届党委政府把建设“绿美天全”作为发展目标,坚持“尊重自然、生态优先、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建设,谋求“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

林业在天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天全县森林公安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处置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区内违法活动。

“县林业部门曾经在2015年、2016年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分别开展了两次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的专项行动。”王勇说,通过两次行动,遏制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树立了林地保护意识。

在今年开展的专项行动中,天全县全面对林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区内的违法活动进行清理排查。为做到排查不漏一宗,采用分辖区排查的方式进行,要求国有林区、林场、喇叭河自然保护处要在各自的辖区内全面清理不留死角,在督办的19条线索中,又排查出6条线索。

全面排查处置案件见实效

天全县要求相关各部门对进入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林区)的每宗项目进行检查核实。对排查出的违法活动,集中力量使每宗都得到处置,件件有结果。开展好“处置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区内违法活动”专项行动。

面对清查出的问题,够立行政、刑事案件条件的案例,移送县林业局森林公安依法处罚。行政案件由森林公安牵头,同时整合林业行政稽查、野保执法部门,并在勤务方面给予保障,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整体作战效能。

天全县森林公安局对每起案例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处罚。对于受到林业行政处罚的业主,要求限期恢复原状,及时拆除设施并绿化。对达到刑事案件处罚标准的,坚决依法侦办,杜绝以罚代刑;对受到行政处罚,因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治理等原因需要占用林地的,均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限期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相关林地占用手续。涉及在喇叭河自然保护区内的,业主单位已全部取得进入自然保护区行政许可。

在打击处理的同时,天全县还注重宣传引导,印制了宣传单,在检查、处罚、整改中,向各业主和群众发放,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今年查处的案件中,有部分就是由群众举报发现。

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

为巩固处置涉林违法活动成果,防止问题反弹,5月下旬,天全县林业局对此项工作再部署、再落实,将每个涉案区域的检查督导责任分配到个人,加强盯防。至6月底,组织资源林政、森林公安等部门,分组进入各区域逐一现场核实,督促业主按时限完成全面整改。

通过处置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区内的违法活动,天全县对进入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场(林区)内违法活动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使各部门在防范和打击此类违法活动方面权责更明确,使林业资源利用得到进一步规范,林区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天全县将继续明确责任,加强巡护,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打击遏制林地违法占用活动,维护林区内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为“绿美天全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也为“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天全县林业局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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