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9日,芦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进行了会前学法,由芦山县环保局生态股股长胡卫林领学了《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参加学法的人员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联系人大工作副县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等共计27人。 胡卫林同志对《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制定的背景、重要意义和《条例》的基本内容进行了解读;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同志结合我县实际对《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作了强调,他要求:一是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各人大代表、各单位要结合今天的会前学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二是加强宣传,各单位积极主动,带头深入基层和群众广泛进行宣传,做到谁执法谁普法;三是落实“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能职责;四是在工作开展中加强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合理运用法律依据;五是结合我县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六是县委、县政府带头落实《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各单位要在职能工作中依法运用法律武器,县委常委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县政府副县长陈菊丽同志重点汇报了芦山县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进展情况,表态要扎实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全力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确保青衣江河清水绿。并对下一步《条例》进党校、学校、社区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同志就学习、宣传...
《关于印发的通知》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姚桥新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青衣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贯彻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青衣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贯彻意见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函》(川环函〔2019〕9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青衣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贯彻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细化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要求和任务措施,以青衣江流域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为核心,突出青衣江优良水体的保护,采取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策略,以雨城区控制单元为管理基础,实施差异化的防治策略,实施重点工程项目,系统推进流域多源统筹治理、科学治理,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和生态修复,建立健全“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确保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目标如期实现,为青衣江流域...
各潜在供应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为落实《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即重新调整青衣江黄泥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同时,根据《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62号),要求,我局决定同步开展《雅安市青衣江黄泥岗饮用水源地调整划分技术报告》和《雅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和《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拟采取比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程序要求,组织选取实施《青衣江黄泥岗饮用水源地调整划分技术报》《雅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项目的编制机构。我单位作为比选人,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我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现公告如下:一、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雅安市青衣江黄泥岗饮用水源地调整划分技术报告》《雅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代理服务项目。项目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雅安市青衣江黄泥岗饮用水源地调整划分技术报告》《雅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服务期限:自招标代理工作结束。二、服务要求1.服务内容:编制《雅安市青衣...
各比选单位:2023年4月28日,雅安市农业农村局于局官网公告《关于采购2023年大渡河及青衣江流域禁捕效果评估服务项目代理机构竞争评选的公告(第二次)》,公告5个工作日期满,截至2023年5月9日下午18:00,并未收到代理公司比选资料,参加比选的单位不足3家,本次比选项目流标。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雅安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质疑(联系人:何老师,电话:18908168365),逾期不予受理。中共雅安市纪委雅安市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835-2245147。特此公告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0日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目前,我市今年的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经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审议。7日,市人大法制委召开条例草案第二次立法听证会,就条例草案在二次审议后新增加的一个行政处罚进行立法听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毅主持听证会。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琼介绍了条例草案新增加行政处罚的相关情况。此次听证会的主要内容是在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区域从事有水污染物排放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将受到的处罚。会议邀请了来自市中级人民法院、雨城区人大常委会、名山区人大常委会、荥经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地方立法协作基地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等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以及住宿、餐饮、娱乐、车辆维修清洗等行业代表进行了听证陈述。参会人员纷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针对条例草案新增设行政处罚设立的必要性和处罚对象、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建议和意见。李毅表示,通过充分听证,进一步明确了条例草案新增设条款所涵盖的对象,对条款表述不合理、不严谨的地方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将根据此次听证会的情况,认真梳理并研究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记者 康君
5月1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一心赴大兴镇调研青衣江右岸、南外环线等项目建设情况,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胡济均陪同调研。徐一心一行先后来到了青衣江右岸、南外环线等项目现场。在听取了相关负责人介绍后,他要求,一是要抢节点,全力以赴抢抓工期,努力把南外环线打造成雅安的美丽通道;二是要规范、美化青衣江右岸的风貌,优化城市周边的旅游环境,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风貌塑造工作长抓不懈;三是雨城区各部门要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确保征地搬迁工作实现新突破,保质保量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9年3月20日,雨城区环境保护局召开职工大会,专题学习《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并就贯彻落实《条例》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区环保局局长罗述春同志强调,《条例》是我市继《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后,雅安市制定的第二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体现了雅安市对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条例》具有“系统保护、属地管理、条块清晰、权责分明”的特点,为公众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地方法治保障,全体职工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进《条例》落地落实。一是要严格执法,认识到《条例》是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要结合当前工作推进《条例》落地落实,依法打击污染和破坏水环境等违法行为,确保青衣江流域的水环境安全。二是要加强宣传,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城区、农村聚集地及学校周边开展《条例》宣讲活动,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全力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要做好信息报送,及时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部门报送,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引导群众参与,自觉学法守法,守护好我们共同的母亲河。
我局根据《宝兴县关于贯彻落实雅安市人大常委会检查〈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宣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 一是在城区人流量大、群众休闲聚集地、宣传效益好的红军广场至熊猫广场路段设置了极具宝兴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利用各类宣传栏针对《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开展宣传;二是开展法治电影进万家活动,与熊猫老家电影院合作,到我县各村(社区)播放法治电影及宣传短片,内容包括《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等相关知识;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对社会公众进行通俗易懂的普及,增强社会公众对水环境保护的意识。 二、落实重点人员学法计划 将《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纳入各单位会前学法计划,利用例会、专题会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讨论,就贯彻落实《条例》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借助“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日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深入乡镇、企业进行环保法律知识宣讲,发放各类技术手册、环保宣传资料,接受各类农业、环保咨询,通过电视台、办公楼LED显示屏、手机短讯等媒介宣传《条例》,呼吁广大群众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三、出台文件明确职责分工 制订出台《宝兴县实行国家...
为有序推进雅安市青衣江流域(芦山段)水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近日,芦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深入农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园区生产企业,实地察看污水设备的运行情况、污泥处理处置情况,以及日常管理等,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