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社会保险登记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万古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2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 记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 √ √ 3...
序 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出生 登记 出生 登记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万古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2 收养、入籍等登记 收养 登记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万古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3 注销登记 死亡注销 受理部门、办理...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 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 申请 县级 乡级 1 综合业务 政策法规文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万古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宣传 ■便民服务站 √ √ √ √ 2 监督检查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万古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3 最低生活保障 政策法规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 对象 公开 方式 公开 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 内)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万古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20个工作日内 √ √ 2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万古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批后公布:规划批...
为进一步提高动物检疫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动物检疫监管效能,12月4日,万古镇召开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培训会,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各村党委书记、村民小组长及养殖户、村级动物防疫员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通过理论讲解、现场演示的方式,围绕“四川智慧动监”小程序如何对动物进行耳标管理、养殖档案申报、检疫报告填写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并就部分养殖户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扩大无纸化出具检疫证明(动物B证)的使用范围,为散养户和养殖场的检疫申报提供便利,真正实现畜禽产品质量透明、高效、可追溯。
2023年12月,万古镇农村低保共计251户355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共10.4525万元;城镇低保共计2户2人享受城镇低保待遇,共900元。
2024年1月,万古镇共有500人享受高龄津贴,共3.3342万元。
2022年2月20日,万古镇组织召开村干部学历提升工作动员培训会,会议由镇党委书记魏国主持,党委副书记马力和各村“两委”干部共计45人参加。 会上,魏国传达学习了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白涛同志在全区村(社区)干部队伍学历提升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马力重点就学历提升的优惠政策、目标任务、培养对象、年龄限制、时间节点等做了详细的解释,并在全面摸排村“两委”干部的学历和年龄结构基础上,通报当前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政策宣传到位、组织实施到位、审查把关到位。 最后,魏国强调,提升村干部学历是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是提高基层干部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各村党委书记要亲自动员,有序落实,鼓励村干部以提升学历为契机,把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从而把各村经济发展好,把群众服务好,把组织建设好。
为进一步提升改善万古境内重点河流水域断面水质质量,2月28日上午,万古镇召开2022年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工作会,会议由镇长程倩倩主持并主讲,全体镇干部、各村党委书记参会。 会上,首先传达了《雅安市名山区2021年第4季度镇(街道)重点河流断面考核评价情况通报》内容,安排部署我镇河流断面水质等相关工作。 镇长程倩倩最后强调:一是各河段河长要结合干部作风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环保和河长制工作要求,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齐抓共管,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确保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月6日,万古镇召开4月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会,结合我镇实际,分析当前森林防火形势,对春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当前正值森林防灭火关键时期,要时刻绷紧森林草原防灭火这根弦,全力以赴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批示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层层压实防火禁火责任。一是要严控野外火源,加强重点时期、重点地区的森林火灾防范力度,保证“管住人、看住山、护住林、防住火”;二是要加强隐患排查,结合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清扫行动,着重清理坟边、林边和林区输配电的可燃物;三是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扑火队战备,坚决防范遏制森林重特大火灾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