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 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本条例所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电站等。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管理权限,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下列情形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 (三)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 (四)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五)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前款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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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7日, 石棉县省市级水资源费项目石棉县污水处理厂D型滤池工程勘察设计竞争性谈判在石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评标。经过两轮报价,最终评审小组一致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2万元。
实施水资源税改革工作是国家的重大战略选择,目的是利用税收这一强制性、规范性手段强化政府对水资源使用的调控能力,有效配置水资源,调控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国家水安全战略的实施。 按照省市安排和要求,为做好全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9月19日,县水务局、县地税局联合组织召开了汉源县全县范围内水资源税改革取水户座谈会。 会上,县水务和地税局分别就分管负责的水资源税改革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一是要求各取水户、部门经办人员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战略意义、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明确时间节点和政策规范,要求各取水户按时完善取水许可相关软件资料和硬件设施,按时完成资料的报送;三是明晰任务要求、厘清责任分工,水务和地税部门要精诚合作,密切配合,尽快建立协作征税机制,共享信息资源,共同做好水资源税税源管理工作;四是按照“属地移交、县级核实、省市备案”的原则,县水务和地税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做好水资源税改革档案资料的清理、收集和移交工作,确保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征收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为切实摸清管辖区域相关企业水资源费征收缴纳的情况,为即将开展的水资源费改税打下基础。近日,市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局长王名渝带领分管局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到四川雅电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雅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和自来水公司等实地走访调研,深入了解企业下属水电站的装机情况、水资源费的缴纳地点、入库级次、缴费标准及缴费金额等相关情况。同时广泛听取了企业对水资源费改税的建议和意见,为下一步水资源税开征做好准备。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实施水资源费改税“零点行动”的紧急通知》(川水函〔2017〕1794号),我局积极与县地税局沟通协作,于2017年10月13日完成了水资源费征收档案资料交接工作,共计移交了92户水资源费征收档案资料(含省管、市管取用水户),纸质资料184页,电子数据文档93个。 一、水资源费改革前征收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开展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下达多份解缴水资源费通知,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截至2017年11月30日,已完成县管取用水户水资源费征收1372416.87元,其中上缴中央137241.74元,县本级1235175.13元。(2017年12月1日后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由地税部门征收)。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7〕67号)要求,我局在2018年3月前对水资源费欠缴企业进行了催缴,共计催缴210864.76元,其中:中央级21086.48元,县级189778.28元。 二、水资源费改革后相关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12月1日后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由地税部门征收。改革后我局继续做好了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
2016年7月1日起,国家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按照国家关于扩大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地区范围的统一部署,经请示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我省已加入水资源费改税第二批试点地区范围,即将启动相关改革工作。为做好改革方案制定和前期准备工作,推动改革顺利有序进行,近日,我局分管水资源税分管领导、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在五楼视频会议室积极参加省厅水资源费改税准备工作布置会。会议内容主要是:(一)财政厅相关处室传达国家关于水资源费改税的主要精神及相关政策内容,安排财政系统水资源费改税准备工作。(二)省地方税务局相关处室安排地方税务系统水资源费改税准备工作。(三)水利厅相关处室安排水务系统水资源费改税准备工作。
10月12日,荥经县水务局和荥经县地税局举行了全县水资源费改税取水用水户资料交接仪式,共移交174户水资源费征收档案资料,内容主要包括取水用水户取用水基本信息和近两年水资源费征收情况。档案资料的顺利交接,标志着我县水资源税开征准备工作迈出了关键的一步,由此进入健全税源数据、夯实征管基础的费改税实质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