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雅安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对雅安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进行比选,于2019年7月24日 10:00进行比选评审,评审结果如下:评审结果:成交单位:四川农业大学。成交金额:26万元(大写:贰拾陆万元整)。请中标单位在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与采购方在三十日内签订合同。雅安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7月24日
经过公开征集雅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小北街院区医疗业务合作方案,对报名单位的合作方案经过比选、评审,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雅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小北街院区医疗业务合作单位为雅安雨城容大医院。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来访、来函向市妇幼计生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3日。联系方式:0835-2222913。地址:雅安市人民医院第二院区后勤保障楼二楼。 雅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9年1月31日
按照《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本级劳务品牌培训工种比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面向市本级定点培训机构开展了2020年市本级劳务品牌培训工种比选工作,经评估小组全面综合评比,最终确定雅安航空工业联合技工学校等5家定点培训机构承担市本级2020年劳务品牌培训任务,现将比选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25日)。如有异议,请致电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农民工工作科),联系电话0835-2361249。附件:承担2020年市本级劳务品牌培训任务的定点培训机构名单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9日
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于2021年10月22 日上午在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8会议室举行了“我和天府杯”短视频拍摄项目承接单位比选,经综合评比,雅安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分达到比选要求,拟确定为“我和天府杯”短视频拍摄项目承接单位,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10月29日前)向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联系电话:姜老师 0835-5898142 雅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1年10月25日
各潜在供应商:因8月31日我局第二次组织的灭火器比选邀请供应商不足,比选流标,再次重新发布邀请函,请各供应商参加。具体内容详见邀请函。 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2020年9月10日
四川正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棉县速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道路货物运输服务入库进行比选,现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招标人: 石棉县速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 :道路货物运输服务入库 3.项目编号:SCZDXZB2021-003号 4.采购包数:共1包。 5.采购内容:道路货物运输服务入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二、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中国采招网(https://bidcenter.zbytb.com/)及石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imian.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期限:1年 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自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石棉县向阳...
近日,,名山县2008年重点民心工程之一的名山县灯光球场改造工程项目比选完成,四川省博克建设有限公司以69.8万元中得网架工程标的,四川省雅安市万福建筑工程公司以102万元中得土建工程标的。(审签领导:韩怡深)
本报讯笔者近日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政府投资项目施工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招投标方面将有法可依。根据我省政府投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比选暂行办法的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的政府投资项目;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算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的政府投资项目,都将通过比选确定承包人。此外,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开展两次招标失败后,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不再进行招标的,应当通过比选确定承包人。陈小玲
一、公开招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二、比选: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比选: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下同)的施工;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开展两次招标失败后,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不再进行招标的,应当通过比选确定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