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起,天全县采取三举措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一是整合采购计划,形成采购规模。各单位的采购计划在每月10日之前提交县政府采购中心,中心视规模组织集中采购,不再进行零星采购,以便提高采购效益,降低工作成本。二是强制密封投标,确保采购公正。供应商参与天全县政府采购,必须采取密封投标的方式,开标之前必须验标。三是广泛征集意见,加大售后服务跟踪。采购中心不定期地向各单位、各供应商印发征求意见表,了解情况,分析不足,加以改进。 通过上述措施,取得明显成效:首先实现了零星采购向规模采购的转变。规范后,比较大的采购规模吸引了更多的商家参与竞价,节约率由8%提高到9%,也降低了采购成本。其次实现了采购程序从不透明到透明的转变。改变了过去传真报价和现场报价的方式,避免恶意围标的可能性和泄露标底的可能性,做到采购过程公开、公平、透明,促进了廉政建设。第三实现了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针对社会对政府采购的议论,诸如价格贵、质量差等,采购中心树服务新风,设立意见箱广泛征求意见,努力提高采购水平。投诉件同比下降87%。(审签领导:杨晓兵)
□ 连海平 近日,有媒体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政府采购中存在的“围标”“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并没有被彻底遏制,各种寻租手法不断翻新且愈加隐蔽。在政府采购所涉及的市场中,参与竞争的企业往往靠的并不是自身的实力,而是过硬的“关系”和能够吃透各类“潜规则”的“八面玲珑”。 公允地说,与前些年的乱象丛生相比,在法律法规供给逐步到位、反腐力度不断加大、招标制度日趋完善、采购信息透明化加快等条件下,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不公平问题有所改善,相应纠纷也少了许多。但是,与那些政府采购制度推行过百年的国家相比,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落地才十多年,还处于“摸石头”阶段,问题在所难免。 在法律法规起步之初,地方政府采购公然违反《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现象比比皆是,如不公开招投标、指定供应商、天价采购等,到今天,明目张胆的违规少了,瞒天过海的现象多了,手段不断翻新更趋隐蔽。令人感慨的是,理论上再严格、再合理的“防火墙”,到了实操阶段,都会被轻易穿透。比如,招投标中规定参与竞标供应商的保底数量,旨在增加市场自由竞争,保证政府采购货比三家,做出最佳选择,防止强买强卖。可惜,“围标”一出现,这一制度设计便形同虚设。其他程序也大致如此,在聪明绝顶而又无视规则者眼中,化解只有难易之分,决无可否之别。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千头万绪,从专门的法律供给到采购流程再造,从采购专门机关设置到专业人员配备,从采购合同评...
四、行政确认类 共3项 序 号 153 行政权力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 实施主体 天全县财政局 行政权力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政府采购预算表
为进一步加深对《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水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2017年6月30日,雅安市财政局在四川省档案校举办雅安市市级政府采购业务培训,邀请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吴正新科长到雅授课。吴老师结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具体规定,围绕政府采购基础理论、政府采购活动流程、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以及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内容,为采购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讲解。通过这次培训,使参训人员全面了解政府采购的重点、方式和流程等,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培训取得良好效果。市级142家单位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经办人员142人参加了培训。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系统发布时间:2015-08-04 15:32财库〔2014〕21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集中采购机构:为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适应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12月31日 附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一)政府...
一、适用范围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本指南适用于经县财政局批准,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范围内,且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三、办理地点 天全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文兴路广电大楼4楼)。 四、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五、咨询电话 项目委托、采购文件编制工作;开评标组织工作;专家抽取工作:0835-7228585。 六、所需资料 (一)县财政局下达的《天全县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表》(原件)一份; (二)《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意见》(原件)一份及所涉附件(如有); 补充说明: 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 (1)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2)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3)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5)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
2017年7月14日,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张忠林副处长一行来雅开展PPP项目政府采购监管与执行情况调研,与PPP项目各相关单位进行座谈交流。 此次调研主要围绕政府采购如何支持PPP项目开展、采购方式如何选择、评审过程如何完善以及PPP项目是否把建设工程和资本出资合在一起或分开等问题开展调研。 座谈会上,听取了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和区财政就PPP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推进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对PPP项目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和交流。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采购监管科、债务金融科、雨城区财政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等相关人员参与了本次座谈会。
今年以来,雨城区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要求,积极致力于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不折不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服务力度,切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把好“从动轮”,夯实政策基础“硬核力”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督促采购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采购。认真履行财政职责,对单位申请政府采购项目、时间要求、预算金额等进行谨慎分析,规范采购程序,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二、把好“主动轮”,激发能力提升“内生力” 线上线下齐发力,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及知识的知晓度。线上通过门户网站、采购工作群等方式常态化宣传政府采购政策;线下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培训,邀请专业人员专题讲解政府采购流程、注意事项等,并与全区各单位100余名经办人员面对面交流,现场解决政府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把好“转向轮”,增强政府采购“创新力” 提前30天发布采购意向,方便供应商企业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情况。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10%-20%给予参与项目的小微企业评审优惠,今年以来,开展政府采购项目24个,中标金额2147.94万元,中小企业中标占比80%。 四、把好“制动轮”,提升监督检查“约束力”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