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荥经县市场监管局以安雅·百日食品安全攻坚为契机,集中力量组织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力守护校园“餐桌上的安全”。近日,荥经县一学校食堂因落实食品安全主体管理责任不到位,被我局依法立案查处。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荥经县一学校食堂时,发现当事人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岗位、未按要求落实从业人员晨检记录、未按要求记录留样食品信息等问题,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处罚决定书》。复查时当事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仍落实不到位,未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2024年1月,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等法律法规对当事人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自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推行以来,荥经县创新实施“三包四员”构建食品安全管理新格局。但仍部分食品经营主体对“两个责任”认识不到位,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松懈。特别是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加工食用量大,所涉人群敏感,更应当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本案的查处,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觉守法经营,增强食品安全规范操作意识,防范化解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风险隐患。(审签领导:王勇 信息员:李泽川)
近日,汉源县食药监局对药品抽样送检不合格的药品集中开展现场检查。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县食药监局在收到药品抽样送检结果后,及时按程序展开现场检查工作。同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进入立案程序,及时制止抽检不合格德的药品流入市场、避免造成危害,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目前,相关案件正依法查处理中。
为进一步完善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工作举措,认真贯彻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荥经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确保立案登记制平稳推进。 一、认真学习法律,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度。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和《行政诉讼法》中关于立案登记制度的规定,要求立案人员熟记相应法条,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登记立案,做到依法严格,杜绝拖延推诿。 二、严格形式审查,依法受理起诉案件。坚持正确立案工作理念,避免陷入“照单全收”误区。严格审查起诉状是否规范、是否属于法院管辖、有无具体诉求等形式要件,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坚决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护当事人诉权。 三、加强释明工作,减少涉诉信访。立案工作中,对不符合起诉条件和需要补正材料的,认真做好释明工作,耐心提供诉讼引导服务,并严格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确保实施立案登记制以后,无一例关于“立案难”的信访事件发生。 四、坚持院领导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沟通汇报。立案登记制实施初期,实行院长、副院长、党组成员及相关庭负责人轮流在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制度,对涉及疑难、复杂的立案问题与上级法院及时沟通,坚决做到不拖延、不设限。对突发性、群体性、集团诉讼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启动重大敏感案件立案预警机制,做好应对工作。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分析研判,为下一步工作的有序开展总结经验。...
一是强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司法便民利民。扎实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除诉讼服务主要功能外,提升当事人自助服务区信息化设施设备,配备了电脑、高速扫描仪和互联网,开通POS机缴纳受理费,开通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远程接访系统已安装并投入使用。今年以来,已网上立案50件。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提升网上立案质效。积极加强网上立案操作流程宣传,培训指导当事人、律师开展网上预约立案,努力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7月31日,荥经县法院联合县司法局,对该县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网上立案培训,就开展网上立案的背景、网上立案的便利性、高效性进行宣传,详细介绍了网上立案诉讼服务平台的功能作用,并就网上注册、立案、材料上传、案件信息查询等操作方式进行了现场演示,现场解答了律师、法律工作者提出的相关问题,受到其一致好评。 三是规范网上立案,严格立案审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网上立案操作流程,将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充实到立案庭,安排专人负责网上预约立案管理。严格进行立案审查,规定对网上预约立案案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予回复意见。对于审查合格的可以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立案材料的原始纸质材料到法院立案大厅进行正式立案;未通过审核的,立案庭工作人员将及时给予具体理由和指导建议,使当事人能根据回复意见尽快进行材料的修改及补正。
自“春雷行动2021”知识产权护航子行动开展以来,汉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盯群众反映强烈、侵权假冒多发重点领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拳出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期,汉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合利华(中国)投资有 限公司工作人员来汉开展日化用品打假行动,联合对富林镇、九襄镇、大树镇、唐家镇、宜东镇等乡镇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日化用品店,超市、小卖部等可能假冒侵权商品、监管薄弱区域,严厉打击销售侵权假冒产品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对13起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在7月底展开的雅安市卫计系统“利剑排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上中,交叉执法县检查汉源七家医疗机构,发现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现场逐一向各单位指出。汉源县卫计局对照清单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被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经复查,发现两家单位行动缓慢,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予以立案从严查处,以儆效尤。(1)汉源县唐家镇卫生院未按照规定对医院污水进行严格消毒,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依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款规定,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人民币罚款;(2)汉源杨鹏口腔诊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和未按照类别收集处置医疗废物,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予以警告并处以2000元人民币罚款。以上两家单位放弃陈述和申辩,自觉履行处罚,目前已结案。
雅安日报讯 积极研究农业农村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扎实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等工作,是新时期人民检察院在保障民生领域,尤其是农村地区群众合法权益中的重点工作之一。近日,汉源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迅速查明了一起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自今年以来,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河西乡龙塘村村干部黄某某等人在国家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中存在重大经济问题。此时正值汉源县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之时,在接到这一线索后,汉源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的工作部署,迅速成立专案组,按照群众举报的各条线索逐一展开调查。 经过缜密细致的初查,专案组初步确认案件举报线索的真实性,查明自2010年以来,黄某某利用担任河西乡龙塘村支部书记的职务之便,伙同龙塘村村主任丁某、村会计罗某某,在龙塘村开展的各项工程建设中,采取虚列开支等手段,共同非法占有国有资产,其行为已涉嫌贪污罪。目前该院已对黄某某、丁某、罗某某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是该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检院和市院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民生,突出查办的...
雅安日报讯 自“警民亲”活动开展以来,荥经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积极谋划立案信访工作新方法,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为当事人反映问题、化解矛盾提供更为温馨的场所,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普遍好评。 立案信访窗口既是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窗口,也是人民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荥经县人民法院要求立案信访工作人员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刻理解立案信访工作作为人民法院前沿阵地的重要意义,明确岗位职责、人员分工,切实做到措施得力,服务文明,树立人民法院优良形象。 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强立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把立案信访窗口建成“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通过开展文明窗口服务知识教育,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礼貌用语和行为,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接待来访群众,使群众从诉讼开始、历经过程到诉讼结束都真正感受到人民法院亲民、护民、为民的文明司法之风。 卢雯婷 记者 王星皓
了解调解员工作情况在宝兴县法院座谈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毅带领内司委同志到汉源县、宝兴县、芦山县法院跟踪调研立案登记制改革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为全面了解基层法院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调研组紧紧围绕意见提出的五个方面要求,采取查看诉讼服务中心、询问调解员、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诉讼服务中心是服务群众的第一个关口,也是立案登记的前沿阵地。在各个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研组人员看到大厅内电脑、打印机、立案咨询手册等一应俱全,引导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专业热情,诉讼服务中心秩序井然,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立案登记制改革不仅给人民群众带来快捷、便利,更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基层法院在这方面做得很好。”在芦山县法院,律师代表这样说。自2015年5月立案登记制改革启动及2016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以来,基层法院为确保改革落地生根做了大量工作,其中宝兴县法院法定期限内登记立案率达100%,当场立案率95%以上;芦山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将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实情况作为明察暗访重点,对工作人员材料接收、登记立案、书面答复开展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书面通报。汉源县法院在认真做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基础上,与司法局挂牌成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室,参与诉前调解、委托调解、执行和解等法律服务,多渠道、多形式...